收入少2成80萬人今起領1萬! 8大QA一次看懂申請條件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勞動部公佈「全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方案,今日(12日)上午10時開放「5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的民衆申請,只要是符合資格者就可領取生活補貼1萬元,初估約有80萬人受惠。《ETtoday新聞雲》整理出申請條件時間方式共8大QA,讓民衆一次掌握。

西門町疫情之下出現倒店潮。(圖/記者屠惠剛攝)

Q:申請資格?

A:只要是4/30已參加「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到3.48萬元(含)以下,且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公司)在今年5月或6月份薪資較4月份減少20%以上勞工即可申請。舉例來說,勞工5月份應領薪資2.5萬元,4月份應領薪資3.3萬元,即符合薪資減少達20%以上。不管是應領金額或實領金額有減少20%都算。

這邊也要注意,薪資減少達20%以上當月份的末日(即爲5月31日,6月30日),也應於同一事業單位(公司)加保。

Q:請領方式?

A:符合資格民衆可於110年8月31日以前,備妥「身分字號居留證號」、「薪資減少證明影本」和「本人金融機構帳號」到指定網站線上申請。

Q:申請時間?

A:7月12日早上10點至8月31日

第一階段:110年7月12日10點起,開放「5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的民衆申請。

第二階段:110年7月23日10點起,開放「6月份」薪資減少達20%以上的民衆申請。

Q:發放金額?

A:發給一次性生活補貼1萬元。

Q:發放方式?

A:提出申請審查通過後,直接撥款至勞工本人金融機構帳戶。不過由於這次審查方式是採人工審查,勞動部表示已加派人力全力配合這次的紓困計劃,會盡快讓合格者拿到補貼,預計最快審覈完成3日後即可上網查詢入帳資訊

▲許多業者受到疫情影響,不得不暫停營業。(圖/記者周宸亙攝)

Q:如何證明自己薪資減損

A:公司每月發放薪資時,如果有給薪資單,且上頭有勞工姓名、職、薪資發放月份、給付金額等就可以,或是勞工也能提供薪資戶頭轉帳紀錄,需有存摺封面內頁影本。

另外如果是領現金的勞工,就必須要由僱主另行開立的薪資減少證明(載明勞工身分,包括:姓名和身分證字號、事業單位(公司)名稱和薪資月份、給付金額等項目),必須蓋公司章以供確認。

Q:如果5月跟6月都領的比4月少,那可領2次嗎?

A:不可以,該計劃規定同一受僱勞工發給一次性生活補貼。

Q:領過其他補貼後,還能申請嗎?

A:不可以,根據勞動部規定,以下這5種類型勞工都不屬於這次補貼範圍

一、110年4月30日同時在職業工會漁會加保勞工保險者,因其已有其他紓困方案予以協助。

二、正在留職停薪但依法令規定得以繼續參加就業保險者,因現況實際在職狀態,不因疫情而有差異

三、領有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僱主、部分工時勞工的生活補貼。

四、領有教育部經濟部交通部衛福部文化部的停業生活補貼即期他性質相同的津貼或補貼。

五、110年5月或6月領有勞動部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安心即時上工工作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