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賤刮車以爲無人知 警騎鐵馬埋伏逮犯嫌

孫姓犯嫌(80歲)用鑰匙刮花巷內汽車。(簡銘柱翻攝)

復興派出所警員柯涵克騎鐵馬在周圍埋伏等待犯嫌出現。(簡銘柱翻攝)

臺北市文山區有民衆在3月6號將自己的愛車停在木柵路一段59巷口路邊,當天下午取車時,卻發現左側車門無端多出一條長達20公分的刮痕,氣到的向警方報案。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現場不只一輛車受害,清查後竟有6輛車被刮傷。派出所員警事後騎腳踏車在案發地附近埋伏,終於逮到80歲的犯嫌。

警方表示,3月6號民衆發現愛車被刮傷向警方報案,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員柯涵克、郭沛玟獲報到場,經調閱周邊監視器,整條街至少6輛車受害。監視器清楚拍下,一名男子東張西望,確定四下無人,便靠近車輛旁邊,把一整排車輛刮花,還意猶未盡,連停在巷口的車輛也無一倖免,警方再根據犯嫌的體型與樣貌,鎖定犯嫌掌握行蹤。

3月8號中午復興派出所警員柯涵克騎鐵馬在周圍埋伏等待犯嫌出現,果真發現其身影,經詢問之下孫姓犯嫌(80歲)坦承不諱,但他辯稱是在拿鑰匙的過程中,不小心刮花他人車輛。警詢後依刑法毀損罪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文山第一分局呼籲,破壞他人車輛或物品,除了需負刑事責任,還需要負擔民事上的賠償。此外,現今馬路上監視器建置普及,違法行爲盡收畫面,將來都要負擔法律責任,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