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近17億元 大陸央行前副行長範一飛受審
大陸央行前副行長範一飛被控非法收受財物近17億元受審。(大陸央視)
大陸央視新聞報導,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18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國人民銀行前黨委委員、副行長範一飛受賄一案。
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3年至2022年,被告範一飛利用擔任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計財部經理、總經理助理、資金計劃部副主任,中國建設銀行資金計劃部副主任、財務會計部總經理、計劃財務部總經理、行長助理、黨委委員、副行長,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上海銀行董事長,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業務承攬、工作調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透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3.86億(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16億9840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範一飛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範一飛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範一飛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大陸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羣衆共40餘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