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破千人、總金額上看25億!盛竹如代言imB借貸平臺爆詐騙
不動產借貸媒合平臺imB爆出平臺負責人涉捲款逃跑。(示意圖/shutterstock)
P2P網路借貸平臺又爆龐氏騙局!由名人盛竹如代言的「不動產借貸媒合平臺imB」爆出平臺負責人涉捲款逃跑,imB自救會羣組逾千人、投資總額恐高達新臺幣25億元。金管會1日指出,近期確實有接到民衆詢問該平臺,但P2P網路借貸平臺非金管會主管,如果有涉及非法吸金,則須由檢調單位調查。
但金管會也強調,P2P網路借貸平臺雖然非金管會所轄的金融業務性質,但必須遵守不得涉及收受存款或儲值等「五不原則」,否則即屬於違法經營。
據imB自救會成員說明,im.B臺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透過網路及業務人員投放廣告行銷投資P2P不動產債權借貸,利用代言人盛竹如取信投資人,在網站上架高利息虛假債權,以虛假債權吸金方式支付前期利息,該公司從2021年初開始違約拒還本金,於今年4月20日停止利息支付。據瞭解,受者者遍及全臺,目前臺北、新竹、桃園等地都已成立自救會。
而律師簡榮宗近日在也在粉專發文,說接獲好友傳來的訊息,近期有債權媒合平臺支付不出利息,受害者已經組成近千人的Line羣組自救會,還有分享受害者影片,該發片女子自稱畢業於臺大財金系,也陷入龐氏騙局陷阱,在imB借貸平臺遭詐騙200多萬、血本無歸。
簡榮宗認爲,債權媒合平臺本身的模式並沒有違法,臺灣也有幾家正規經營的業者。但「假造債權」、「保證收益」就可能構成「刑法詐欺罪」甚至「銀行法的吸收存款罪」,除了造成投資人損失之外,更可能影響金融市場的秩序,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此問題。
金管會指出,我國法律未禁止民間金錢借貸,亦未禁止針對民間金錢借貸提供媒合中介服務,金管會雖然非P2P業者的主管機關,但爲兼顧金融科技創新、消費者保護及風險控管前提下,之前鼓勵銀行與P2P業者合作,2017年時訂定「銀行與網路借貸平臺業者合作自律規範」訂有六大合作模式,包括:銀行提供資金保管服務、銀行提供金流服務、銀行提供徵審與信用評分服務、銀行透過P2B模式提供貸款、廣告合作、銀行提供債權文件保管服務。
但金管會也強調,P2P業者必須遵守五不原則,包括:一、業者提供撮合金錢借貸契約服務,不得涉及發行有價證券、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等。二、提供借貸款項代理收付服務,不得涉及收受存款或儲值款項等行爲。三、提供資訊蒐集、資訊揭露、信用評等、資訊交換等服務,應符合個資法規定。四,提供債權催收服務,不得有不當的催收或以騷擾方法催收債務等。五,其他相關作業,不得有廣告不實或違反公平交易法、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等法令規定的行爲。
P2P業者指出,P2P平臺原本立意良好,可以提供信用有瑕疵的民衆或向銀行貸不到款的中小微型企業,一個除了銀行之外的資金週轉管道,以簡便流程與較低的利息,作爲籌措資金的管道,如今卻可能因爲「幾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政府機關應正視這個產業的發展,提出解決之道,讓正派經營業者可以好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