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被騙150萬元,含恨自殺!騙子被判15年不服,上訴被駁回
來源:濟南時報
近日有網友向新黃河爆料,北京一起詐騙案件二審維持原判,受害人誤信短視頻平臺引流、購物平臺店鋪盈利等騙局,在被騙走150萬元後含恨自殺。
案件審理中披露,實施詐騙的男子,在明知受害人借貸投資的情況下,肆無忌憚利用了受害人的信任繼而實施詐騙,錢財全用於個人揮霍。
對於該案,負責審理的法院則認定:系犯罪情節特別惡劣,造成嚴重後果,依法應從嚴懲處!
那麼,這到底是一起怎樣的詐騙案例呢?跟彤掌櫃一起看看——
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間,張某以投資短視頻平臺引流、短視頻平臺店鋪、購物平臺店鋪等項目會獲得收益爲名,騙取劉某(歿年53歲)信任,後劉某在豐臺區等地向張某轉賬共計150餘萬元,張某將錢款用於賭博、償還個人債務等用途,無法償還劉某錢款,致劉某自殺身亡。張某則於2024年1月17日被北京警方抓獲。
相關判決書顯示,實施詐騙的過程中,明知被害人給的錢款來自多個銀行信用卡透支借款,每月面臨巨大還款壓力,張某仍不斷編造理由向被害人索要,並且在被害人不堪重負、頻繁要求還款的情況下,要麼應付了事,怠於迴應;要麼僅轉賬小額資金,導致被害人被迫繼續向親友借款、抵押房屋車輛,債務不斷壘高。而張某卻肆無忌憚地利用被害人的信任,還持續編造理由索要錢款,將被害人的錢款心安理得地用於賭博、償還個人欠款、女友生活花銷等。在2023年11月底,因多筆貸款逾期,被害人向張某催要無果,陷入絕望境地,自殺身亡。
法院認定,張某的犯罪情節特別惡劣,造成嚴重後果,依法應從嚴懲處。
一審法院判決:張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5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責令張某退賠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因不服一審判決,張某以“始終認罪認罰,原判對其量刑過重,罰金過高”爲由提起上訴。
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新黃河客戶端記者陳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