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特別費除罪 馬辦駁受益 介入會計法修正 菊辦斥不實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左起)、曾銘宗與李德維22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監察院長陳菊公然關切立院國務機要費的修法,發表嚴重的抗議。(季志翔攝)
《會計法》修正草案前天被民進黨立院黨團強勢送出財政委員會,遭質疑只想爲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除罪化。陳水扁昨表示,當年特別費除罪化,是他寧可1個人留下當人質,讓所有人先除罪,最大受益者是前總統馬英九;馬辦則駁斥,特別費除罪化的前三年,市長特別費案已無罪定讞。此外,有媒體指監察院長陳菊介入前天修法,藍營怒批陳菊德不配位;陳菊辦公室澄清傳聞是空穴來風,與事實不符。
陳水扁透過「扁擔物語」表示,2011年修法特別費除罪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專程到臺北監獄問他的意見。柯總召說,民進黨團主張國務機要費也是特別費,應同時修法除罪,國民黨團則堅持國務機要費應排除適用。
陳水扁說,當時他考量副總統、院長、部會首長等多人也都有涉及、藍綠都有,不能因自己一個人的堅持,影響到全國6、7000位有特別費的主管權益。他寧願一個人留做人質,所有人都先除罪。這樣除罪結果,最大受益者是馬英九,馬的市長特別費也一併除罪。
馬辦說,馬當年被起訴的市長特別費案,2008年4月24日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無罪定讞。立法院直到2011年5月4日才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法,當時還是柯建銘等朝野協商,幫民進黨一些政務官除罪化,還好意思牽拖到馬英九?
此外,媒體報導陳菊介入《會計法》修正,國民黨立院黨團昨質疑,此次修法是爲陳水扁因人設事,陳菊公然介入,根本德不配位;此時介入國務機要費除罪化,是否在陳水扁總統任內也拿了不該拿的錢,所以投桃報李?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說,國務機要費本來就針對總統,當然就只爲總統;未曾聽聞陳菊跟修法有關,質疑任何人還是要拿出證據,「不懂國民黨爲什麼?」「只想衝突!」
陳菊辦公室聲明澄清,陳菊恪遵憲法分際,秉持院際相互尊重,不曾亦不可能干涉立院,更絕無外界指稱關切或交辦;相關報導純屬空穴來風,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