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安置1年多…臺南2歲男童返家3個月後遭虐死 檢起訴狠心雙親
臺南市2歲多謝姓男童去年10月18日晚間由謝姓生母和她陳姓男同居人從投宿平價飯店送往醫院急救,但到院前已死亡,因男童身上多處新舊傷,胃部也有傷口,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警方依傷害致死罪,將生母及同居人送辦經檢方聲押獲准後,依涉家庭暴力之傷害致死、傷害罪嫌起訴。
警方調查,2歲多謝姓男童是43歲謝姓生母和32歲陳姓男同居人所生,去年10月18日晚間8點多2人從臺南市一家平價飯店騎機車將男童送往醫院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院方急救至11點多宣告不治。
警方認爲男童長期遭凌虐遭毆打導致腹膜炎,胃部纔有傷口,後腦杓也有新的瘀血傷口,且身上也有多處舊傷,院方懷疑男童生前遭凌虐。
據瞭解,男童父母一開始表示是男童是自己跌倒撞到,但警方調查,男童母親可能在幫孩子洗澡時,孩子體力不濟跌落浴缸,母親做人工呼吸無效,男童父親案發時外出買東西。
臺南地院指出,男童父母涉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但兩名被告均否認犯行,因有卷證資料及證人證詞佐證,足認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兩人所述內容多有隱諱事實及細節,供述前後也有矛盾,就其犯罪過程及相關情節,並未完全陳述,審酌男童身體傷勢狀況、被告兩人就男童傷勢成因陳述及男童居住環境,足見陳述內容不可採。父母雙雙裁押,男童父親並禁止接見、通信。
據瞭解,男童先前已有通報不當教養紀錄及安置,去年7月才讓幼兒返家。臺南市社會局表示,前年4月第1次安置該名男童,安置1年多在去年7月返家,之後每月至少派員訪視兩次,也有密切觀察。社工原安排10月19日晚間家訪,男童卻不幸在前一天發生憾事。
【中央社 臺南7日電】
臺南北區1名2歲男童去年10月遭當時42歲謝姓生母及同居人31歲陳姓男子虐死,臺南地檢署日前偵結起訴涉案2人,移審後將分庭審理,謝女交送刑事庭,陳男交送國民法官專庭。
南檢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臺南市北區去年10月19日發生1名男童遭虐死,檢方認定謝姓生母涉犯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身心發育、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等罪嫌,將交由刑事庭審理。
陳男則是涉犯凌虐未滿18歲之人妨害身心發育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等罪嫌。
南檢2月1日偵查終結,對謝女、陳男提起公訴;其中陳男因屬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案件,起訴後將交由臺南地方法院依國民法官法審理。
臺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去年10月19日獲報,謝姓男童同月18日晚上送醫到院後休克死亡,身體有多處可疑傷痕,疑似受虐而死,南檢立刻偵辦,解剖鑑定遺體初判男童致命傷在腹部,謝女及陳男遭逮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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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謝姓男童去年10月間由謝姓生母和陳姓男同居人騎機車將男童送往醫院急救,但男童在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經院方急救仍宣告不治。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