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仔券、商圈券來了!中市12月21日、22日再發5萬份
臺中市府今年發三波物調券,活動已於10月底結束,創造逾1.5億元庶民經濟。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府今年發3波物調券,活動已於10月底結束,創造逾1.5億元庶民經濟,市府乘勝追擊,12月21、22日將再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總計發放約5萬份,預計再創至少近1000萬元營業額。
經發局指出,爲延續物調券帶來的好成績,市府再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此次兌領場域特別選定自購物節開跑,民衆消費登錄最高的10處公有市場、8處攤販集中區,還有最會行銷宣傳購物節的19處商圈,民衆可於12月21日或12月22日,以100元現金兌換200元「市仔券」或「商圈券」,發放共約5萬份。
經發局表示,使用該券消費後,向攤商、店家索取收據或發票,在臺中通暨購物節APP登錄,更享消費金額3倍或5倍累計,除了享有加菜金優惠,又可趕上購物節最後兩週抽現金、抽好宅活動,此次預計再創至少近1000萬元營業額。
經發局提醒,這次發放場域共37處,各場域分配的券數不一,在市場、夜市可兌換「市仔券」,而在商圈則是兌換「商圈券」,兌換與使用規則均相同,每人每次至多兌換兩份,數量有限,換完爲止。該券可於發放日起使用至12月24日止,活動期限內視同現金,不得跨場域使用,僅能於券上所示場域消費,如逾期或遺失,恕不退費或補發。
臺中市府今年發三波物調券,創造逾1.5億元庶民經濟,市府12月21、22日將再推出「市仔券」和「商圈券」,總計發放約5萬份。圖/臺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