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會長勒殺女友判無期 上訴辯「約好去神的國度」

前獅子會長的林姓男子,勒殺女同居人被判無期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曾任獅子會長的林姓男子,與大他7歲的許姓女子同居,去年許女酒醉回家後,林男因日前與許女的爭執事情竟以皮帶勒斃許女,一審臺北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二審臺灣高等法院開庭,林辯稱案發前就與許女相約要去神的國度,法官訊後諭知,7月6日再開庭。

林與許從2018年年開始交往並在2020年同居在租屋處,他與許女因感情、工作、金錢等問題,發生多次爭吵,去年10月25日晚上許女聚餐飲酒返回租屋處,林男見她酒醉,將她攙扶到房間內牀上睡覺。

隔天凌晨林男想起與許女的爭執事情,竟拿皮帶趁她熟睡之際,由背後勒住她頸部達20至30秒之久,她因酒後遭皮帶勒頸造成窒息,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林殺人後未加以聲張,先至廚房持菜刀試圖割腕,惟因出力過淺而未果

許女的友人因未連繫上她與林男連繫,林聲稱她喝醉予以搪塞,仍對殺害許女的情事,他再以美工刀割腕致動脈大量出血,家人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消破門後,將林送醫急救。

臺北地院將林男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高院開庭,林男辯稱與許女互動良好,目前也跟死者兒子洽談民事和解事宜,他說,案發前就與許女約定好要去「見耶穌」「神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