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求「哄睡」同牀共枕 她「單純信了」慘遭硬上3次

室友求「哄睡」同牀共枕,她「單純信了」慘遭硬上3次。(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中一名陳姓男子要求同住的女性友人小美(化名)陪、哄他睡覺,卻趁機在一天之內強行硬上對方兩次,還稱「已經發生過1次了,第2次也沒什麼」,2天后陳男偕小美看完電影后,又再度以「哄睡」藉口載她進汽車旅館強制性交,小美忍無可忍最終選擇報警提告。法官依犯強制性交罪,共3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

據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美(化名)2019年間與其他友人曾同住在租屋處,兩人非男女朋友。同年9月25日下午1時許,陳男請小美到其房間哄他睡覺,並要求陪同睡覺,小美答應後,陳男竟強脫其衣褲,小美雖緊拉衣褲並試圖反抗,但仍遭到陳男強暴。

同日傍晚,陳男見小美坐在沙發上,便藉故躺在小美大腿上,撫摸她身體並稱「已經發生過1次了,第2次也沒什麼,妳配合我有這麼難嗎」,與小美髮生拉扯後,再度違反其意願強暴得逞。

同年9月27日凌晨3時許,陳男與小美看完電影后,隨即騎機車載小美至汽車旅館,再度要求抱着小美睡覺,隨即三度硬上小美,小美最終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法官審酌陳男僅爲滿足一己之私慾,竟無視小美意願,對其 爲強制性交行爲,顯然欠缺尊重個人對於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對小美造成身體及心理之傷害,應予非難。

法官考量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但迄未與小美達成和解以取得原諒,依犯強制性交罪,共3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8月。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