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執照到手就賣大巨蛋? 蔣萬安:影響市民權益就不同意
對於是否出售大巨蛋,遠雄建表示,以臺北市府說法爲主。臺北市長蔣萬安指出,有絲毫傷害或影響市民權益,就不會同意。(摘自臺北市YouTube直播)
臺北大巨蛋預計7月拿到使用執照,年底試營運。遠雄建設9日股東會中,有股東提問,大巨蛋股權是否會轉讓。遠雄建表示,賣不賣蛋仍以臺北市府說法爲主。臺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出售決定權在市府,經市府同意才能賣出,一定是站在市民角度,有絲毫傷害或影響市民權益,就不會同意。
董事長趙文嘉說,對於股權轉讓,遠雄建設都持開放態度。遠雄建則表示,遠雄建只是綜合持股3成的股東之一,最大股東還是遠東建設控股公司,因此賣不賣蛋仍以臺北市府說法爲主。
蔣萬安今赴議會進行總質詢,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多年來傳出遠雄要出售股權,買家包含中信金等,趙文嘉也對此持開放態度,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同樣並不排斥,只要錢拿到,隨便遠雄賣不賣。
遊淑慧問及,契約內容明列,經市府同意,遠雄不得就契約權利義務爲轉讓分割設定職權或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意即遠雄要賣巨蛋必須經市府同意。且在興建期間內,市府有要求遠雄的持股比例限制,但拿到使照就沒有限制。遠雄經營權可否完全轉讓,附屬設施可否分拆轉售?市府在何種情況下,將同意出售?
遊淑慧提醒,遠雄和很多下游包商還有合約問題、給付債務問題,一旦賣出產生糾紛,又會找市府,即便要賣,也要先把下游廠商合約問題搞定。
體育局長王泓翔回覆,會很嚴肅來看待相關問題,目前沒有出售的提案。市府基本上一定要確保大巨蛋用途和未來方向,以符合當時興建目的,經營過程遠雄要變動都必須經市府同意,市府也會基於維護市民最大權益來把關。
蔣萬安強調,據瞭解,遠雄沒有出售的意願,也沒有向市府表達類似想法。但出售決定權在市府,經市府同意才能賣出,一定是站在市民角度,有絲毫傷害或影響市民權益,就不會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