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宅何時推出?內政部長劉世芳:尚在研議中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政策目前尚未定案,使用權宅涉及3個部分,包括土地跟房子是國家的,其次是使用年限,最後是對象,是高齡單身者、家庭,還是年輕人,政策比較明確後纔會推出。聯合報記者黃婉婷/攝影

針對使用權宅何時推出,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表示,政策目前尚未定案,使用權宅涉及3個部分,包括土地跟房子是國家的,其次是使用年限,最後是對象,是高齡單身者、家庭,還是年輕人,政策比較明確後纔會推出。

內政部今天下午舉行部務會議,會後並舉行記者會,對於媒體詢問有關使用權宅議題時做上述表示。

劉世芳表示,使用權宅當是一個很多主張居住正義NGO在倡議,臺灣跟其他國家不一樣,臺灣人比較希望擁有住宅,若貿然推出會有不同正負面的看法。

她說,使用權宅,第一是土地跟房子是國家的,不是使用權的人擁有。其次,使用的時間,究竟是10年、20年等,都需要考慮。最後是對象,是年輕人或老年人,是單身或家庭,或是高齡的單身者,政策比較明確後纔會推出來。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天指出,使用權宅在臺灣是一個比較新的名詞和概念,需要跟各界好好溝通討論,把政策做比較好的規劃,目前還在研議當中,尚未定案。

劉世芳說,內政部會考慮先以試辦方向進行,隨着社宅興建量慢慢增加,到年底約有10萬戶出來,且社宅的評價也不錯,推出使用權宅必須要有一塊完整的試辦基地,希望會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區,至於在北三都的哪裡,要再想想看。使用權宅與擁有地上權、擁有土地所有權,或擁有房子的人,這之間如何去做區分,內政部正在討論中,還沒有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