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男潛入手機店行竊 得手13件賺40萬
紀嫌喬裝客人潛入店內伺機犯案。(警方提供)
31歲紀姓男子因失業缺錢,平時在雙北地區運動中心或賣場出沒,趁民衆、店員分心時,伺機竊取對方錢包及財物,警方清查1年多來至少得手13起,贓物不法獲利40多萬,經連月追查,日前在北市將他循線逮捕。
北市刑大肅竊組接獲多起民衆報案,有人前往運動中心健身,但在更衣室換衣服時,意外遭人偷走錢包,有人則是在球場打球,放在一旁的包包遭人翻動,裡面的現金、信用卡不翼而飛,另有一起是在商店趁店員招呼客人時,從櫃檯偷走錢包,經循線比對,鎖定紀姓慣竊涉有重嫌。
警方調查,紀嫌原本爲手機店員工,但離職後找不到工作,開始以扒竊爲業,一年多來陸續在雙北犯案,有時爲避風頭,還會跑到臺中、臺南躲藏並犯案,日前將他循線緝捕。
警方初查紀涉及10餘起類似案件,不法所得將近40餘萬,但紀嫌辯稱錢已花完,警訊後依竊盜罪將他送辦。
警方呼籲,民衆運動、購物時,應隨時提高警覺,財物雖身攜帶,妥善保管,勿讓揹包、錢包等離開視線,成爲竊賊目標,若發覺身旁可疑,可立即撥打「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