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三度性騷律研所同學 涉犯性騷擾今遭北檢起訴

去年,蕭姓實習律師遭指控,涉嫌三度性騷擾另一名實習律師,挨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之性騷罪嫌。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蕭男。

檢方指出,蕭男與被害人均爲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研習所的實習律師,去年10月2日至20日間,蕭男涉嫌分別在聚餐時、走出捷運車廂走向月臺時、拍攝照片時,以右手撫摸或碰觸被害人的大腿、腰際及臀部。

事後,該名被害人不堪其擾,具狀提告蕭男,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刑法第224條之強制猥褻等罪。

檢方偵辦,依照被害人指訴,蕭男在被害人無預料下,碰觸其腰部、臀部等隱私部位,被害人受驚嚇而未有阻擋動作,顯然蕭男是以突襲式方式碰觸被害人身體,直到被害人感受不適閃躲後,才停止行爲,難認達強制猥褻程度。檢方今依涉犯性騷擾起訴蕭男,另涉犯強制猥褻部分處分不起訴。

臺北地檢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