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加熱就沒事? 醫疾呼「毒素還在」:冷凍庫放逾3個月就應全丟了
醫師蕭捷健提醒,有些毒素即使超過攝氏100度加熱也無法去除,呼籲民衆趕緊將冷凍庫內放超過3個月的食物全扔了。示意圖/ingimage
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件如滾雪球愈演愈烈,截至今(28)日下午已造成19名受害者,其中更有2人宣告不治。衛福部昨緊急召開專家會議,雖然仍無法排除人爲下毒可能,但一致認爲米酵菌酸導致中毒可能性高。食安風暴再起,保存食物方式引起民衆重視,醫師蕭捷健提醒,有些毒素即使超過攝氏100度加熱也無法去除,呼籲民衆趕緊將冷凍庫內放超過3個月的食物全扔了。
雖然檢驗結果尚未出爐,但衛福部專家會議認定米酵菌酸可能是造成寶林茶室案件的主因,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理事長翁瑞宏指出,米酵菌酸無臭、無味,受影響的食品具有正常的外觀、氣味和味道,且只要1-1.5毫克的米酵菌酸就可能致命。
面對未曾在臺灣爆發食安問題的米酵菌酸,民衆紛紛納悶「吃隔夜便當省錢的我,是不是要死了?」對此,臺北榮總職業醫學及臨牀毒物部主任楊振昌表示,將米飯類放在常溫超過2小時纔是產生毒素的關鍵,未吃完的米飯類若能即時冷藏,即使吃隔夜便當也不必擔心中毒。
雖然儘速將食物放進冰箱可以延長食用期限,但蕭捷健在臉書發文提醒外毒素的危險性,他指出民衆有一個常見誤解是「只要高溫加熱,就能消滅所有毒素」。但事實上,有些毒素十分耐熱,即使經過攝氏100度高溫加熱仍無法去除。
蕭捷健指出,當食物冷凍時間太久,即使經過烹煮殺死細菌,但仍無法消除食物中的毒素。爲了民衆安全着想,蕭捷健疾呼「拜託冷凍庫裡放超過三個月的食物就丟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