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4.2億人民幣僞造貨幣案 二審當庭宣判駁回上訴

史上最大僞造人民幣貨幣4.2億案二審當庭宣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等原判。圖爲審判長石時態實地查看案涉假幣。(微信公號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微信公號「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18日通報,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石時態擔任審判長並主審的陳X秋等14人僞造貨幣、劉X仔容留他人吸毒一案,16日至17日在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等原判。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樊忠誠出庭履行法定公訴職務。

2020年2月27日,公安機關在海林市破獲一起僞造貨幣犯罪案件,現場查獲2005版100元面額假人民幣共計4.2215億元。該起案件爲中共建政以來單案數額最大僞造貨幣案。

經審理查明,陳X秋與蔡X供系表兄弟。蔡X供與範X洲系同學。2019年夏,三人慾在廣東省惠州市成立公司經營廢品回收業務。同年11月,三人在該公司租賃的場地共謀印製假幣,並明確出資、聯繫技術人員和尋找印製場地等分工。三人通過陳X秋妻兄鄭X聯繫技術人員劉X仔,由其負責提供印製假幣的膠版和技術,組織其他人員印製假幣;聯繫李X霞、王X偉,租賃譚X超位於海林市海林鎮光榮村的廠房作爲印製假幣場地;確定了利潤分配方式。此後,陳X秋提供資金,蔡X供、範X洲、鄭X、劉X仔購買了用於印製假幣的印刷機、油墨、金線紙等,分批運至印製假幣場地。

2020年1月中旬至2月末,劉X仔帶領李X坤、盧X城、陳X林、盧X明、盧X良晝夜印製假幣。在印製假幣過程中,陳X秋提供資金;蔡X供監督假幣印製、提供後勤保障;鄭X接收、運送油墨;範X洲運送和郵寄生產、生活物資;李X霞、王X偉接收機器、紙張、食品等生產、生活物資,購買生產、生活用品,併爲印製假幣機器設備定製零部件等;譚X超裝修場地,購買生產、生活用品,繳納電費,接送蔡X供往返印製假幣場地和住處;王X焚燒銷燬假幣廢料。此期間,劉X仔還容留他人吸毒。

2021年7月2日,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僞造貨幣罪判處陳X秋、蔡X供、鄭X、劉X仔無期徒刑,範X洲等其他10名被告人五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劉X仔有期徒刑六個月,與僞造貨幣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陳X秋、蔡X供、鄭X、劉X仔不服,向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後,確定由石時態擔任審判長並主審該案。爲徹底查清案件事實,合議庭認真審閱本案全部案卷材料,逐一覈查各上訴人、被告的微信聊天記錄及通話資訊,到牡丹江市看守所提審全部14名上訴人、被告,赴海林市印製假幣場地進行實地踏查,撰寫了8萬餘字的閱卷筆錄,並召開庭前會議,做好開庭準備。庭審中,合議庭圍繞庭審調查重點,組織控辯雙方有序進行法庭調查,採用多媒體方式對證據進行全面展示,充分質證,澄清證據疑點,釐清案件事實。

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聽取上訴人、被告人最後陳述,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爲,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