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修傳染病法 貪瀆合法化(王任賢)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王必勝。(指揮中心示意圖/指揮中心提供)
《傳染病防治法》是在SARS後修訂。將SARS時出現的新興傳染病防疫困境,包括醫療機構不受疾控單位調遣,民間及政府機構不受動員,高風險而無症狀的人不受政府約束,全部修改入法。以利將來出現同類傳染病時,政府能夠以逾越憲法的手段進行防控。此法在新冠防疫初期確實也發揮了重大貢獻。
當時的法規設計者也知道這樣做法違憲,所以特別將違憲怪獸困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才能使用。第二道柵欄設在中央流行疫情中心的成立與撤銷掌握在專業的疾病管制署手上,冀望能以專業抑制指揮中心被有心人濫用。第三道柵欄是隱形的,沒有讓指揮中心可以非常手段動用政府的預算,一切費用還得經由常規程序。就是擔心公務員在拿到無上權力後,如果還有油水可撈,絕對會腐敗到忘了自己要做的是防疫。
《傳染病防治法》在新冠防疫初期確實爲指揮中心立下了汗馬功勞,指揮中心到減災時還不退,並非想持續初期的榮耀。榮耀早已被陳時中敗光了。真正理由是可揮灑「抗中保臺」,僅僅因爲疫情發現在中國大陸,就能以阻斷傳染源的理由,將臺獨想斷而斷不掉的兩岸民間,甚至親情的交流完全中斷將近3年,一切彷彿回到了戒嚴。讓務實的臺獨分子不願解編指揮中心這塊雞肋的原因,以「五漢廢言」就能達到如此高境界臺獨,成本效益極佳。
現在新冠已經大流行4波了,羣體免疫已經達標,連拜登總統都已宣佈疫情結束了。指揮中心卻認爲玩得還不夠,除了一直不想撤銷,還想釜底抽薪修改《傳染病防治法》,讓指揮中心能突破第三道柵欄,取得非常規動用預算的法源。讓臺獨不僅只有叫罵的本事,還有揮霍的本錢。
《傳染病防治法》疫後第一階段修訂,是爲了紓困條例明年6月展延到期指揮中心還能常規的給執行紓困。都疫後了,將來還要紓什麼困?還要買什麼EUA的疫苗?口罩及快篩都滯銷了,還要什麼特別預算去照顧小吃店?硬撐着指揮中心不撤銷,是在擺譜疫情依然嚴峻,必須繼續紓困,繼續抗中保臺,還必須修法紓困的錢才能更順利到位,想法真夠骯髒。
修訂《傳染病防治法》,是想讓在指揮中心存在期間才能享有的合法貪瀆,合法封存合約30年,以後都能常規存在。以後在野黨就真的沒有任何貪瀆點可以用來攻擊,也纔會出現ACIP的官員竟然會將在野黨對貪瀆的質疑,歪樓到政治目的,簡直是污辱了全民的智商。
等到修法完成,陳時中以前所有被懷疑的貪瀆行爲,都有了合理化的法源,還可爲臺獨建國基金提供活水泉源,這可強過「海角七億」太多。陳時中的徒子徒孫,不忘恩師栽培,絕對有機會將已具有抗中保臺DNA的老師成功登上下一波「臺獨頑固分子」金榜。但要當心,自己可能也會陪榜。
(作者爲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