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通訊投票 牽拖阿共仔(崔慈悌)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本報資料照片)
爲保障公民投票權,國民黨近日提出法案,擬納入境外通訊投票,被民進黨狂轟是爲對岸開後門。美、日、歐洲等國外民主國家早已實施境外通訊投票多年,執政黨不去思考如何參考國外的作法,卻把海外僑民都當成了「阿共仔的同路人」。
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投票權,但許多選民往往因爲工作、生活等因素,無法回到戶籍地親自投票。民主國家爲了讓每位公民都能行使投票權利,幾乎都有不在籍投票的設計。臺灣在《經濟學人》公佈的民主指數中居亞洲之冠,卻始終無法跨出這一步。
不在籍制度大多以通訊投票爲主,再透過事先投票、特設投票所、電子投票、境外投票等方式來進行。國民黨立委此次提出《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擬開放的境外通訊投票,包括美國、英國、德國、日本和韓國等國家都已實施多年,全世界有超過100個國家,允許居住國外的公民可以在國外行使投票權,也都有一套嚴謹的流程可供參考。
當然,對於從未採行過的投票方式,國人或許會有疑慮,民進黨是執政黨,如何做到公平、防弊,本就可以深入討論。但民進黨舍此不爲,反而大玩「抗中保臺」技倆,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拿「境外勢力介選嚴重」來威脅;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更直接抹紅國民黨,說是爲中國大陸介選大開後門。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甚至質疑「難道臺商不會在中國的指導下投票?」但通訊投票連美國人都不怕了,民進黨卻硬要把臺商當成中共同路人,到底是在怕什麼?
民進黨甚至點名國民黨版本「違憲」,但憲法只規定「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增修條文中,也只在總統、副總統選舉中,訂有「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其他選舉則未有相關規定。
既然是新的制度,無論是從公投還是從地方選舉開始,都可以透過立法或修法,先邁出民主選舉的這一大步,何況違不違憲也是要由大法官解釋,而不是民進黨說了算。
根據統計,我國有將近200萬人無法行使公民投票權。無論在國內還是海外,身爲執政者都應想方設法,讓每個選民能投下珍貴的一票。
但蔡政府執政近8年來,卻不斷以「立法技術」跟「作業時程」爲由,一再阻攔不在籍投票的相關修法和立法。蔡英文總統自詡臺灣的民主成就,既然如此,民進黨就應該對自己更有信心,不要動不動就拿「阿共仔」當擋箭牌,讓自己成爲阻礙民主最大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