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死刑是否違憲 問民意(高源流)

臺灣憲法法庭公告將開庭審理「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日前美國最高法院拒絕阿拉巴馬州死囚的阻止執行死刑聲請,引發司法界「美規臺隨」疑慮。(本報資料照片)

這兩天,臺灣和美國的兩則有關死刑的新聞,很值得大家深思。25日我們憲法法庭公告將開庭審理「死刑是否違憲」的釋憲案;26日,美國最高法院拒絕阿拉巴馬州死囚的阻止執行死刑聲請,使得這名死囚立即被州政府執行死刑。

超過87%的臺灣人民反對廢除死刑。我們臺灣引爲馬首是瞻的美國,他們最高法院不認爲死刑違憲,而讓美國仍然是個持續執行死刑的國家。但很夠可笑的是,連續3屆的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臺灣人民卻以選票選出了明顯支持廢除死刑的民進黨總統和立委。

現在,民進黨政府影響下的憲法法庭,將審理「死刑是否違憲案」。如果憲法法庭宣告死刑違憲,不僅目前在死囚室裡的38名人人都喊該死的死囚,如同獲得大赦般的待遇,保全了他們邪惡而浸滿血腥的生命,等待重回社會的一天,而且未來我國所有的刑律,都不能有死刑。即使犯了天怒人怨衆人皆喊該殺罪行的人,也一樣不會被處死。

其實,由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選在昨天公告審理「死刑是否違憲」的案子,有我們臺灣司法爲政治服務的影子。我們臺灣的死囚不是最近這幾個月才聲請大法官釋憲死刑是否違憲,而是好幾年了。憲法法庭不選在今年總統及立委大選前公告審理,卻挑在民進黨再次贏得政權之後才公告,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而民進黨影響下的憲法法庭這十多年來對執行死刑的釋憲案,遲遲不明確表態,和法務部唱和,硬是不依法執行死刑,大演雙簧的遊戲,也早有跡可尋。大家都知道,法務部長期來以「死囚仍有聲請釋憲案未決」的理由不執行死刑。偏偏我們的憲法法庭卻把手中大多數死囚的聲請釋憲案束之高閣式的保持「未決」,給法務部的不執行死刑創造條件。

民進黨支持廢除死刑,要讓我們國家成爲沒有死刑的國度,是衆人皆知的事,只不過因爲臺灣有87%以上的民意,支持維持死刑,民進黨爲了選票,每當面對廢死議題或質疑,常支支吾吾,講得不清不楚。

總統蔡英文在2024年元旦談到「廢死」問題時,她說:「目前的死刑犯,都在進行釋憲的法律程序中,我們必須要提醒,不論是誰當總統,總統都不能超越法律,我們是法治的國家。」她的意思是,沒有釋憲結果,不能執行死刑。

在這次大選中,賴清德迴應外界對他的質疑時,他把廢死推給社會共識。他說:「廢死議題不只臺灣,國際上也談論多時,但任何地方廢死都需要高度社會共識」。很顯然,賴清德講這段話時,不把臺灣87%反對廢死的社會共識,當成高度社會共識。

可以這麼說,民進黨爲了選票,不敢正面向臺灣人民說民進黨支持廢除死刑,而是想透過受他們影響下的憲法法庭來達到廢死的目的。我這麼說憲法法庭,或許會被覺得說,對大法官不敬,但是觀諸大法官這幾年做出的同婚釋憲、通姦除罪化釋憲,我自然會對大法官有這樣的疑慮。

臺灣法界都深知,當前各級法院法官,要判被告生很容易,若要判被告死,是極其不容易。在審理可以判處死刑的案件時,法官不僅要求各項事證都要明確無疑,而且都會從各個角度,去尋找任何一絲可以給被告生路的機會,直至求其生而不可能,纔會判處被告死刑。

美國的死刑判決,都不違憲,我們臺灣沒有理由違憲。我認爲,司法正義不是少數人或某個政黨主張的正義,而應該是我們社會期待的正義。臺灣87%支持維持死刑的民意,就足以告訴我們大法官,他們未來要釋憲的真正方向。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