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霸道蘇貞昌 不必查還是不準查(王翔鬱)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迴應鏡電視政治風波一案,究竟是「不必去查」、「不能去查」,還是「不準去查」,民衆需要看到政府的態度。(摘自立委賴香伶臉書)
行政院長蘇貞昌自2019年1月上任至今超過3年,已成爲自2000年以來任期最長的行政院長,也是歷任民進黨籍行政院長中任期最久者。如果要問蘇揆的「人設」爲何,他在臺北縣長任內有「酷吏」封號,要求一級主管手機24小時開機,隨時掌握狀況與情資,並即時接令行事。他擔任行政院長期間,對於不利政府的言論往往展現魄力,政府動不動就將民衆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雖然許多案件都以不起訴結案,但他「酷吏」或「霸氣」的形象恐早已深植人心。
日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揭露3段鏡電視股東會的錄音檔。錄音內容是鏡電視前董事長裴偉在該公司股東會上表示,發照給鏡電視是「總統蔡英文的旨意」,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要求NCC主委陳耀祥放行鏡電視發照。
這件事大概會有三種狀況,第一,裴偉欺騙股東他直通天聽發照一事,其實他根本就沒有本事請出蔡總統或蘇院長來喬這件事,或者是立委提供的錄音檔是經過變造的。如果是這樣,蘇揆應該要展現魄力,不只應該要積極查察,更應該「重重嚴辦」!蘇揆不可以容許裴偉胡言亂語或縱容立委持變造錄音檔來重傷政府威信,更不可讓民衆懷疑NCC「獨立機關」的超然立場。
第二種狀況,裴偉確實有管道和政府高層聯絡,但高層「依法行事」,不曾干預NCC的超然立場,也從來沒有交代陳耀祥主委放行。但是NCC核發鏡電視執照的時間過於巧合,不免令人懷疑「獨立機關」已經不獨立。如果是這樣,蘇揆應該「出面說清楚」,而不是隻說「沒有」聯絡陳耀祥主委。而蘇揆的「不必再查」則更是會引發民衆對政府「依法行政」的懷疑,他更應該出面說清楚。
第三種狀況就是裴偉錄音檔內容說的是真的,蘇貞昌也有來喬這事,那這就是執政者目無法紀,手完全伸進「獨立機關」來操控媒體。這樣的醜聞,不只陳耀祥應該下臺,蘇揆更該「引咎辭職」,民意機關更應該對蔡總統提出罷免。我不是當事者,也不是政黨大老,但也想不出除了以上三種之外的其他狀況了。
蘇揆後來解釋,2日他在立法院備詢時指鏡電視政治風波一案「不必去查」,是因爲媒體亂剪接一通,他當時講的是鏡電視股東間的糾紛已採法律訴訟,由法院處理,而不是由政府來查。但這件事已嚴重影響到政府威信,更讓民衆對於「獨立機關」不信任,究竟是「不必去查」、「不能去查」,還是「不準去查」,「最會溝通」的政府應該要向民衆說清楚;而政府究竟該「重重嚴辦」、「出面說清楚」,還是「引咎辭職」,民衆則需要看到政府的態度。(作者爲中國文化大學大衆傳播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