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臺北531大轟炸──美軍中校侵吞臺灣黃金案之3(炳文)

美軍檔案1945空投臺灣傳單(圖文:炳文)

1945年2月11日,在經過了數月的激戰後,3年多前被日軍逐出菲律賓的美軍,終於重新奪回了呂宋島的馬尼拉市,並且控制了該市附近的戰略要地;全島收復已經指日可待。

但是,殘逃的日軍並未因此而投降,而是退守到各地的山麓及叢林中,並作好了長期頑抗的準備。這時候,正常的補給已無可能。因而,東京方面急欲空運一批黃金到呂宋;一方面發放給殘軍,激勵他們繼續作戰,另一方面,也用作購買糧食。陸軍部遂於二月下旬秘密派遣了一架飛機飛抵臺灣屏東,並伺機前往呂宋;機上裝載了4000枚金幣,共120公斤的黃金。

3月份,美軍大致控制了呂宋島上戰略及經濟的重要據點。雖然日軍仍持續在山區頑抗,但全島重要的交通要道都已經落入美軍之手。4月份以後,各山區的日軍陸續被清剿或投降,也有不少的日軍選擇戰死或自殺;但出乎美軍意料:絕大數的臺籍軍夫(勞役)、軍屬(有一技一能,例如醫生護士或翻譯)卻選擇投降。

臺灣到呂宋島(取自Goggle Map)

根據美軍1945年的心戰週報,有兩位分別來自臺北及臺中的臺籍勞役(理髮師)、軍屬(軍餉員),不但自己投降,還冒着生命危險,主動回到山區勸說同伴出走,結果一共勸出了647名同鄉以及一些日軍。起先,他們昔日的隊長聞訊後下令:只要這兩人出現,就當場射殺。但最後卻決定不爲難他們,而傳話下去:可以帶人出走,但不準帶走任何糧食。

5月初,日本陸軍部在判斷黃金已經無法安全運送到呂宋後,就決定放棄這一行動;而命令臺灣第十方面軍的參謀長諫山春樹:派人到屏東將黃金領回,並負責暫時保管。這項任務事屬機密;第十方面軍只有總督安藤利吉大將、參謀長諫山春樹中將、副參謀長宇垣鬆四郎少將以及經理部長岡本正義少將等4人知曉。在交接過程中,不但沒有收、發的單據,帳面上,更沒有留下任何的紀錄。同時,爲了遮掩木箱上的漆字、序號,每個木箱外,都套上了一層厚厚的麻布袋,外人無從知曉其內容。領回後,經理部在臺北總督府旁臺灣銀行(重慶南路、寶慶路交叉口)的地下室,租了一個大保險箱;將這8箱黃金牢牢的鎖在其中。

日軍參謀部將金幣領回臺北後,於1945年5月到1945年9月期間,暫時將其存放在這棟1939年建造完工的臺灣銀行總行大樓中。保險箱位在建築本體中央的地下1樓。(圖文:炳文)

就在5月初金幣被安置於臺灣銀行後不久,盟軍於5月31日對臺北地區進行了一次史上最大規模的轟炸。這次任務,主要是由呂宋島的美軍第5航空隊來執行。

此次對臺北的轟炸,目的是要打擊具統治象徵的目標區,以動搖臺灣的民心士氣。此戰略早在1942年7月31日就已經擬定。根據美國戰爭部的備忘錄,美方主張空襲臺灣日人的行政區,以破壞日本人在當地的經濟與軍事力量。故謹慎選擇以日人羣聚的地區爲目標,同時對每個城市的神社也單獨列爲目標,以達成對日本機關、國防與威望的最大破壞,並冀望藉此打擊日本人的聲望。(見杜正宇,論二戰時期的臺灣大空襲)

美軍在臺北空襲的主要目標是針對舊臺北城區(今臺北市忠孝西路、中華路、愛國西路、中山南路圍成的四方形)、城外的臺灣步兵第一聯隊、山砲兵第48聯隊(兩單位駐地均位於今中正紀念堂)等軍事單位,以及榮町、京町、文武町、書院町、明石町、旭町等日人居住的區域。

1945年臺北531大轟炸,主要的落彈區。(照片來源:美軍檔案/本文作者炳文提供)

臺灣居民原本認爲日本終將勝利。但在目睹總督府遭受轟炸之慘況後,已經出現「日本不是美軍對手」的言論。無論是臺灣人或日本人,都心知肚明:日本帝國戰敗之日即將到來。這就是美軍轟炸臺北想要達到的目的。

本次轟炸中,總督府無疑是最重要的目標。從轟炸後美軍的空拍照片可以看到,總督府及其四周的政府建築物遭到嚴重的損壞(見下圖)。但奇妙的是,其左右兩旁兩棟重要的建築,卻很幸運的躲過了一劫;一棟是臺灣銀行,另一棟是法院大廈。而本案的故事,就是從這兩棟建築物開始說起。

1945年5月31日臺北大轟炸後,總督府周圍政府機構大多都遭到摧毀,上下兩圖的圓圈內顯示了當時相關建築物的航拍。(照片來源:美軍檔案/本文作者炳文提供)

法院大樓(今總統府旁的司法大廈),是少數沒有遭到轟炸的建築。因而在日本投降前,以至於戰後初期,成爲總督府許多機構集中辦公的地方。隔街對面的臺灣軍司令部(原址爲今博愛路後指部),則幾乎被夷爲平地。司令部一些主要的單位,也因而遷到此大樓。(照片來源:美軍檔案/本文作者炳文提供)

531大轟炸後,總督府及及其西南方約300公尺的臺灣軍司令部已經無法使用。因而總督府內大部分的單位都搬到法院大廈;總督安藤利吉、參謀長諫山春樹也都駐此辦公。同時,司令部的部分單位、軍官宿舍以及庫房,則疏散到5、6公里外的富田町(今舟山路臺大鹿鳴堂周遭區域)。至於那4000枚金幣,則仍然完好無恙地藏在臺灣銀行的保險庫中。

1945年5月間,日本陸軍部爲了懲罰轟炸臺灣遭到擊落的航空人員,將其中的14名交付軍法審判。受審的罪名是無差別的濫炸,並造成大量平民的死傷。雖然所有的美軍都拒絕認罪,但法官在受到東京的指示後,捏造了美軍的認罪書。再由總督安藤下令判處死刑(1945年5月19日)。期間,參謀長諫山春樹居中協調,也因此在戰後遭到上海盟軍戰犯法庭的審判。

行刑當天(1945年6月16日),鈴木奉命到場。但他拒絕爲行刑官作任何傳譯,也沒有任何一位受刑者留下遺言。刑場是設在臺北監獄外牆的內側一處。行刑前,士兵在受刑人隊伍前挖了一條溝道。行刑時,所有人犯排成一列;行刑隊則在距離受刑者2碼處,開槍執刑。現場並有丸島醫官驗屍;鈴木源吾目睹全部過程。而此時,距日本投降只有59天。

14名遇難的美軍飛航人員初被關在臺北監獄(金山街西側)。審判結束後,也是在監獄內的刑場被處決。(圖文:炳文)

臺北金山街監獄原址已經改建,僅留下這一片美軍殉難地牆外(左圖紅框標示處),供後人憑弔。(圖文:炳文)

【未完待續,炳文專欄每週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