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打疫苗後傳多起死亡 消基會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應加速

消基會呼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審議效率應提高,並且從寬給付。(消基會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公佈資料指出,開打疫苗至今已累積有663例疑似因接種疫苗致死案例,AZ與莫德納疫苗分別在施打73天、26天后,纔出現死亡案例,而高端疫苗接種5天,也傳出4例施打後死亡個案,消基會呼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審議效率應提高,並且從寬給付。

消基會指出,據各媒體報導,香港針對接種疫苗後出現傷亡情況,最高可獲賠港幣300萬元;日本則承諾,要是有人因爲接種疫苗導致死亡,家屬可以一次性領到4420萬日圓賠償金;韓國政府則在今年1月份時,也針對所有疫苗引發的副作用進行救濟,包含住院和任何醫療費用;英國則在去年緊急批准施打疫苗之前,也推出疫苗副作用救濟計劃,最高可給付12萬英鎊。

消基會說,我國雖然對接種疫苗所產生危害救濟,在法制上算是相對完備。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目前國人對於這套救濟補償制度的實際運作情形,並非熟悉,加上衛福部目前工作重點,似乎置重點於衝高接種疫苗的覆蓋率,而對於接種疫苗受害補償救濟案件審議,則未爲相對重視;審議委員會未能儘速審定傷病或死亡與施打疫苗的關連性,除未能充分體認傷病者或死者家屬心理感受之外,或許也會讓國人對於是否應接種疫苗,產生卻步心理。

消基會建議,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委員會,在依照審議辦法審議申請接種疫苗受害補償救濟案件時,宜參考我國建立「預防接種受害救濟補償制度」的立法理由與立法目的,從寬認定因果關係,審議認定的重點其實是在於「釐清接種疫苗所產生的副作用或不良反應的事實是否存在?」以及「發生在疫苗接種者身上的不良反應,是否與所接種的疫苗有關?」這二點,從寬認定,並儘速發給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