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對以人蔘、西洋參、靈芝爲原料的保健食品實施備案管理
財聯社4月30日電,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保健食品原料人蔘 西洋參 靈芝備案產品技術要求》,對以人蔘、西洋參、靈芝爲原料的保健食品實施備案管理,這是首次將我國傳統中藥類原料的保健食品納入備案管理,所以特別強調備案產品應符合傳統食用方式、傳統食用人羣和傳統加工工藝。同時要求備案人必須具備自己加工保健食品的能力,落實備案人的主體責任。爲能夠實現產品質量可控和標準化生產,備案申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原料提取等前處理能力,暫不具備生產條件的,不納入備案管理。在傳承傳統保健養生文化的同時,保障備案產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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