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差”“合成肉”,一男子吃烤肉後在抖音上口嗨,被判賠償上萬元!

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負面評論需謹慎,尤其是在未經覈實的情況下,否則容易引發官司。

近日,湖裡法院審理了一起因消費者在抖音上發表不當評論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

小夥子小Z(化名)在某公司的烤肉自助店消費後,當天就拉肚子。因爲不滿體驗,他在抖音有關某公司自助餐廳的推廣短視頻下發表了包含“食材差”“不好吃”“合成肉”等負面的評論。

某公司認爲,小Z的行爲嚴重侵害其名譽權,不僅導致公司宣傳推廣的目的無法實現,還造成很大經濟損失,遂訴至法院。

本案審理過程中,某公司提交《銷售單》《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以證明食材並非合成肉。

湖裡法院審理認爲,小Z未經覈實就發表商家使用合成肉的有關評價,存在違法違規行爲,此類評論超出了一般消費者,對用餐體驗進行評價的合理範圍存在過錯,其行爲侵害了某公司的名譽權。

湖裡法院判決小Z應當刪除抖音上發表的不當評論,且在抖音平臺上就此事發表道歉視頻,以消除對某公司名譽的影響,並連續置頂七日;賠償某公司包括律師費、公證費在內的經濟損失共計13305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來源:廈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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