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等4篇論文涉造假 陽交大前生藥所長蕭崇瑋遭降等
前陽明交大生物藥學研究所所長蕭崇瑋。(取自陽明大學網站)
陽明交通大學生物藥學研究所,前所長蕭崇瑋有4篇升等論文涉嫌造假,被科技部認定違反學術倫理規範,停權5年,期間不得申請補助,陽交大教評會也撤銷其教授資格,5年內不得受理其教師資格審定。蕭崇瑋不服,興訟保教授職,一審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二審最高行政法院日前維持,全案確定。
臺大2017年調查臺大醫院醫學研究部主治醫師陳昆鋒涉違反學術倫理案,發現有10篇論文涉及造假,除停權10年,因其中5篇與蕭崇瑋合掛重要作者,另函知陽交大涉有違反學倫情事。陽交大學術誠信委員會2017年11月20日決議蕭崇瑋未違反學倫,但論文有瑕疵,給予書面提醒。
科技部2018年出手,認定蕭崇瑋的5篇論文涉違學倫,停權5年,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補助及獎勵;同年,教育部亦於發函陽交大,請其針對蕭崇瑋另有教師資格審查著作涉違學倫一事,依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規定辦理。
陽交大多次認定蕭崇瑋未違學倫,但在教育部屢次要求再予釐清後,教評會改認定他有4篇升等教授的論文違反學倫,決議撤銷其教授資格,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審定申請。蕭崇瑋不服,興訟保教授職。
一審北高行指出,蕭崇瑋涉違學倫的4篇論文,均列重要作者,且都是送審升等教授的參考著作,比例超過2成,原處分撤銷其教授資格,難認違反比例原則,駁回其訴。
二審最高行表示,大學教師升等論文如有舞弊情事,應撤銷該等級起之教師資格及追繳教師證書,以符合資格審定製度目的,蕭崇瑋送審19篇論文中有4篇涉違學倫,原處分撤銷其教授資格並無違誤,日前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