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開示「女助理很毒會爬上牀」 她怒PO文爆料結局好慘

一名女子懷疑男友的女助理在搞鬼,便上網PO文爆料,結果卻反挨告賠錢收場。(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南市一名女子小禎(化名)懷疑前男友與其女助理小誼(化名)有鬼,便在臉書社團發文,貼出小誼與男友的照片,並稱「這個助理很愛爬男人的牀」、「XXX爬牀爬好爬滿」等,經小誼提告,臺南地院判小禎要賠2萬元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小誼主張,小禎懷疑她與其前男友關係密切,便心生不滿,於2020年10月間於臉書社團《爆怨公社》貼出她與其男友的照片、姓名,內文寫下,「我爲了這段感情,四處去問神明,神明告訴我,這個助理很愛爬男人的牀」、「神明告訴我這個助理很毒」、「XXX(指小誼)坐好坐穩、爬牀爬好爬滿」等語,小誼不滿遭小禎毀損名譽,因此常做惡夢,便提告求償精神撫慰金。

小禎聲稱,她發文當下有喝酒,精神狀況不佳,至於她所張貼的臉書內容中,她並沒有將小誼的全名貼出來,也有把小誼的照片打上臉部馬賽克,看不出來是在說誰;況且,小誼每週都與她的前男友家人出遊,實在不曉得有做惡夢的情況。

此案刑事部分,經臺南地檢署起訴,臺南地院依犯散佈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臺南地院法官認爲,雖小禎聲稱發文時的照片經處理,姓名也有遮蔽,但審酌貼文截圖後,一般人極容易可由上下字推知內文所指之人即是小誼,因此不採信說詞。

法官判定,小禎僅因個人心生不滿,即在臉書社團貼文,已造成小誼在精神上、心理上感受到難堪,客觀上也足以對小誼的品德、身分、人格造成貶低,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後,判小禎要賠2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