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將扣牌車起死回生 高雄1警11業者遭起訴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本報資料照)

去(2023)年全臺傳出多起代辦、租賃業者與員警勾結,鑽法律漏洞讓遭吊扣車牌的無牌車上路,再開單變成吊銷處分,協助扣牌車「起死回生」。高雄市警局自清後,發現仁武警分局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賃、代辦業者合謀,讓車輛得以提早「重新」上路,全案偵結,雄檢今依貪污圖利罪起訴陳姓員警,而涉案11名車行及代辦業者也一併起訴。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車駕駛如有超速等危險駕駛情形,需「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如果車輛未懸掛車牌,使用其他牌照在吊扣期間行駛,警方則可裁罰並「吊銷」汽車牌照,而「吊銷」車牌可逕行驗車後重新申請牌照上路,形同讓吊扣牌照的車輛提早復活。

檢廉查出,陳姓警員因認識林姓、李姓租賃業者,林、李利用此漏洞,涉嫌將已被扣牌的車輛停在特定地點,等到陳姓警員上班時,在前往停車位置開出「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等罰單,收到罰單後,再委託代辦業者到監理站繳納罰單,並完成「吊銷」牌照程序,待牌照被吊銷後,這些車輛就可重新領牌上路。

檢廉調查,陳男與林姓、李姓從2021年11月起至隔年3月間,成功助14輛車起死回生;另外還有其他代辦業者也知道此漏洞,若有車主想要提早重新領牌,就能委託他們代辦,用同樣手法讓車輛重領牌照,就可提前使用車輛,代辦業者從中獲取不法利益。

雄檢調查時,陳姓員警事後又改口稱沒有圖利犯意,而林姓業者則坦承認識陳姓員警,且會居中確認陳員到場配合開單時間和地點。

檢方依據涉案業者等人證詞,認定陳涉嫌圖利林男、李男共約711萬餘元,依圖利、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陳男;至於其他涉案11人,均列爲圖利罪共犯,因有9人在偵查中自白,檢方一併起訴後建請法院酌減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