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日本民意反對捲入臺海戰事
旺報社評
美日峰會《共同聲明》對臺海和平表達關切後,日本內閣成員接二連三對「臺灣問題」發言,除以「國家」指稱臺灣外,亦對臺海有事時日本自衛隊介入或「保護臺灣」的可能性表態。日本副首相兼財務大臣麻生太郎5日在東京演說時表示,大陸若犯臺,內閣將認定屬安全保障相關法制所定義的「存亡危機事態」,將可能行使「有限集體自衛權」,美、日須共同保衛臺灣。
麻生的發言與防衛副大臣中山泰秀的「保護臺灣」論調相近。在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及防衛大臣岸信夫先後澄清中山的發言不代表日本政府立場後,麻生再從「集體自衛權」行使的角度,認爲大陸犯臺即構成日本行使武力的要件。
麻生雖然不是在內閣會議中發言,更不是內閣的決議,與中山的「保護臺灣」論類似,不能視爲內閣的見解或既定立場,但麻生曾任首相,更是一路從安倍晉三至菅義偉兩任首相的副手,在自民黨與內閣中的影響力不亞於菅首相,其發言動見觀瞻。
麻生的發言立即引起北京的外交抗議,認爲此言論極其錯誤且危險,嚴重違反「中日四個政治文件」原則,損害中日關係政治基礎。爲免中日關係節外生枝,加藤勝信循例代表內閣澄清指出,判斷事態是否是「存亡危機事態」,需要根據個別事態的性質而定,綜合各種資訊進行客觀、合理的判斷,難以一概而論。
麻生立場偏右,且快人快語,其以「集體自衛權」的名義,興師保衛臺灣之議不僅存在違憲之虞,更直接挑戰日本在外交上不承認臺灣是「國家」的立場,並非深思熟慮。日本政府規範如何動用「集體自衛權」的「武力行使新三要件」開宗明義即指出,武力攻擊事態須針對日本或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因此,日本要「保衛臺灣」須先確定臺灣爲日本基於國際法承認的「國家」,否則於法無據。
此外,日本政府更發表《有關集體自衛權的釋疑》,強調即使解禁「集體自衛權」,亦須在憲法第九條的制約下,不變更「海外派兵」條款,禁止以行使武力爲目的,向他國境內派遣武裝部隊;不參加在聯合國決議下對個別國家的武裝制裁行動;不到他國的領土及領海上支援其他國家,武力行使仍須被動的,亦即遭受武力攻擊以後的還擊手段。
在層層限制下,日本無法以臺灣攸關日本西南羣島安全,即援引「集體自衛權」在中共武力犯臺時軍事介入「保臺」。何況日本在軍備上存在客觀的限制,自衛隊平均年齡達36歲,總兵力僅25萬5千餘人,且指參系統異於常規軍隊,軍法及憲兵更付之闕如,更重要的是戰後的日本不存在《國家總動員法》,即使自衛隊裝備先進,人員訓練精實,亦難藉此武裝力量加入大國競爭,與中國硬碰硬。
然而,相對於日本過去對中外交的謹言慎行,菅內閣對涉臺敏感議題變得直白,力挺臺灣對抗大陸,不顧日中關係惡化,是否爲美國敲邊鼓,以壯美國總統拜登「抗中」聲勢,令人玩味。麻生副首相的「護臺」說反映日本對兩岸緊張升高,日本南面有事的安全焦慮,用意應不在對臺海安全從戰略模糊走向「建設性的戰略清晰」,而在於對堅守戰略模的拜登政府投石問路。
美日同盟具兩面性,在美國對日本承諾安全互助的同時,存在抑制日本軍備及自主採取軍事行動的「瓶蓋」作用,1954年成軍的自衛隊在「美日同盟」下始終是美軍的補充,若臺海生波,日本防衛上如何應處,端視美國所採取的決斷而定,日本難以「尾巴搖狗」。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直言,美國挺臺灣尊嚴,不支持「臺獨」,此無疑給中、日、臺三方明確訊號。
況且日本民意恐難贊同執政的自民黨因臺海戰事將日本人民再度帶向戰爭,此從共同社、時事通信社、《朝日新聞》、《每日新聞》及《日本經濟新聞》等媒體對「集體自衛權」行使的民調結果即可得知,菅內閣心知肚明半數以上國民對此態度保留,「和平主義」仍爲日本社會堅持的價值,民意是「憲法第九條」堅強後盾。據今年憲法紀念日進行的民調,日本贊同修改「憲法第九條」者仍僅止於28%,與去年相較,民意紋風不動,「正常國家」如「臺獨」一般,「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日本國民對現今中國印象負面雖爲事實,但不意味想重蹈歷史覆轍,與中國兵戎相見,因戰爭帶給人民巨大痛苦的記憶猶新。美、日無意對「臺獨」添柴火,和平仍是臺海的硬道理,蔡政府只能相向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