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嫖妓不服告警察 陸男辯婚外情給「同情費」非金錢交易

大陸河南一名宋姓男子因涉嫌嫖娼遭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他否認指控,堅稱並無所謂「錢色交易」,而是與對方發展了一段婚外情給「同情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大陸河南一名宋姓男子因涉嫌嫖娼遭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但他矢口否認指控,堅稱並無所謂「錢色交易」,而是與對方發展了一段婚外情。宋男表示,雙方通過網路相識,互有好感,進而發生關係。對方是一名家庭主婦,還需照顧孩子,基於同情心,他才向對方提供了一些生活幫助費用。

然而,面對警方的處罰,宋男並不認同,遂將當地警察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銷這份行政處罰,強調其行爲是「婚外情」而非嫖娼。然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公開的行政裁定書顯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對此作出了裁定。

此案曝光後迅速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許多人針對「嫖娼」與「婚外情」之間的界線展開激烈討論。有網友認爲,無論是否存在金錢交易,已婚人士的婚外行爲本身就不應鼓勵;也有人指出,宋男所謂的「同情費」無異於變相的經濟補償,難以擺脫嫖娼嫌疑。案件進一步的發展與法院的最終判決,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