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法治破窗效應正在蔓延

針對羣衆「路過」中正一分局事件,臺北市長郝龍斌(左)12日10點前往中正一分局慰勞提出請辭的分局長方仰寧(右)及基層員警。(劉宗龍攝)

太陽花學運期間,臺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曾數度執行驅離任務,尤其在攻佔與驅離行政院辦公大樓過程中,曾發生嚴重衝突,造成若干流血事件。學運甫告落幕,旋傳出學生透過網路號召羣衆包圍臺北警局中正一分局,要求分局長方仰寧出面事件。當羣衆情緒逐漸失控之際,方仰寧被迫表態遞出辭呈、接受上級調查後,羣衆才慢慢散去。

方仰寧表態辭職的第一時間,郝市長並未表示支持方分局長,直到網路上按贊支持方局長的人數一路攀升,市長才說出力挺警方執法的話語。政治人物的表現,顯示臺灣受到民粹政治嚴重影響的程度,我們期期以爲不可!請問,難道說有了網路與網民的時代,我們就不再需要政府了嗎?

社會學中有個著名的破窗效應理論,大意是說,社會環境中的違法現象如果繼續放任其存在,就會引來倣效,以致變本加厲。而其所以稱爲破窗效應,則是緣自於理論提出者的舉例,一座大廈出現了幾個破窗戶,如果不進行修補,就會出現後續的破壞行爲,會有更多的窗戶被打破,之後甚至可能會有人闖入、佔據、縱火。又譬如行道上的紙屑如果乏人清理,垃圾就會增加,終至有人直接將垃圾拋棄在地。

破窗理論說的是防微杜漸的道理,及時制裁輕微的犯罪,有助於減少嚴重犯罪行爲的發生。紐約市依照破窗效應理論進行改革,取得顯著的成效,就是驗證破窗效應理論最負盛名的實例。修補破窗,則是社會學所提出的救濟手段;這就需要執法的警察儘早識別及採取適當行動,既須保護守法的人,也要促進居民參與維持公衆治安,還應進行社區協調,共同處理破壞窗戶所帶來的治安問題。

讓我們回到臺灣社會。學生運動原來是積極社會參與的表現,即使是主要的訴求是在表達對於政府的抗議,政府不但應該給予高度的寬容,還應該提供必要的保護。

但是,透過社會參與表達政治抗議應有底線,就是「舉止和平」。太陽花學生運動衝入立法院佔據議場,使得國會無法繼續議事,其實已經逾越了「舉止和平」的底線,嗣後因爲負責國會秩序的王金平院長持續不肯召警進入立院強制驅離,所以讓學生們佔領了國會長達3周;是否因爲已經得到議長的同意而不再算是違法的行爲,也許還有可說。但是一羣人決定轉而攻入行政院的舉動,並沒有得到行政院的同意而恐已有違法之嫌,其實這正是他們不能得到社會輿論同情與支持的主要原因。

警方在依法強制驅離的過程中,固然不能有過當的舉措,果真發生逾越執法合理範圍的舉動,亦應追究執法人員的責任,但也不能因爲行動中無法完全避免肢體衝突以致有人受傷,就該將警方的驅離整體說成並不合法。而是誰衝進了行政院,該要負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與是誰在驅離的行動中執法過度,該要負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都一樣應該依法進行調查,不是靠民粹的武斷認定就可得出結論。否則我們要問,臺灣除了網民之間隨時互動連結,到底還需不需要法律、政府、執法的警察、檢察官,還有法院?

有學生在運動撤出立法院告一段落之後,用網路號召羣衆包圍警察局追究警方驅離行動的責任,其實並不可取。這像是又一次以公平正義的決定者自居;也容易引起類似幫會私力尋仇的聯想,都不是民主社會,不論是少數還是多數,值得鼓勵的行爲。

面對糾衆包圍警局的行爲,做成警方驅離行動的政治決策者,如果還是隻能跟着社會輿論風向決定是否選擇支持警方,那就無異於民粹治國、網民治國。政府必須嚴肅回答這個問題:有了網民之間可以隨時互動傳遞訊息,臺灣到底還需不需要執法的警察?

太陽花運動攻佔立法院,是臺灣民主大廈被打破的第一塊窗戶玻璃;接下來攻入行政院,是被打破的第二塊窗戶,包圍警察分局是幾乎被打的第三塊玻璃。向公權力機關發動包圍,挑戰公權力執法的底線何在?會依照破窗效應理論接二連三繼續發生嗎?

觀察臺灣社會現況,不能說破窗效應理論是危言聳聽。臺灣民主大廈的窗戶玻璃,一塊接着一塊被丟來的石頭打被,我們必須再問一次,破窗要不要進行修理?要防止民主的窗戶繼續被打破,臺灣究竟還需不需要警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