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嘉縣國小棒球場工程違法得標 體育用品社業者遭嘉檢起訴
體育用品社黃姓業者4年前涉嫌夥同營造公司陪標,得標施作嘉義縣某國小棒球場工程,嘉義調查站接獲檢舉偵辦後依法送辦,嘉義地檢署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起訴,並建請沒入不法獲利130餘萬元。
檢調錶示,嘉義縣中埔鄉某國小林姓主任於2020年間,承辦逾230萬元國小棒球場整修工程,透過友人介紹在北市經營體育用品社的43歲黃男,並委託尋找工程廠商投標施作。
黃男找熟悉的營造公司,表達可以代表參與投標,雙方並籤合作同意書,因標案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參與投標限制,黃男又找上另一家陳姓男子的營造公司合作,同時要求陳男再找上游營造公司陪標。
國小棒球場整修工程於2020年11月中旬開標,陳男及其上游的營造公司投標文件,因刻意不檢附押標金支票、未填寫採購總標單,被判定不合格而未通過初審,最後由黃男合作的營造公司得標,2021年5月間工程完成驗收,校方撥付工程款給營造公司,營造公司再以代墊款名目匯137萬餘元至黃男帳戶。
嘉義縣調查站接獲檢舉,黃男向陳男及另一家營造公司借用公司名義陪標,營造不同廠商競標假象,涉嫌違反政府採購法,偵訊後函送嘉義地檢署。
嘉檢偵結,黃男違反政府採購法中以詐術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罪嫌,除依法起訴外,建請從中獲利的137萬餘元屬犯罪所得依刑宣告沒收。陪標的陳男,沒有從中獲得利益,以緩起訴爲適當,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另一家陪標的營造公司,因完全不知情,僅列爲證人。
黃姓業者涉及嘉縣國小棒球場工程違法得標,被嘉義地檢署依違反政府採購法起訴。 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