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光電弊案官員仍任原職?行政調查無下文挨批 經濟部回應了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涉光電弊案遭起訴,但仍任原職。圖/翻攝自行政院網站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被指涉入臺南力暘光電案,雖遭起訴,但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痛批,不但能源署行政調查無下文,且林文信還執行職務,經濟部螺絲掉滿地。對此,經濟部則表示,判決確定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才維持林文信現職,但已對其工作內容進行調整。
王鴻薇表示,林文信涉力暘集團光電弊案,今年4月遭臺南地檢署起訴,經濟部前部長王美花5月在立院答詢承諾,收到起訴書一定會啓動行政調查。但至今已近4個月,仍未完成行政調查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今年4月26日臺南地檢署發佈起訴訊息後,能源署即於5月7日召開正式甄審會議討論,但因當時地檢署未提供完整起訴書,欠缺具體詳細內容可供討論,故決議請林文信於接到起訴書後即應提供能源署。
能源署指出,林文信於5月27日收到臺南地檢署起訴書後即轉交能源署,能源署在6月5日召開第二次甄審會議進行調查,而林文信針對起訴書中所認定內容有不同意見,也提供相關錄音佐證。
能源署表示,能源署並無司法調查權,也不具事實認定的專業及權責,故決議尚需由法院來做最後的判決,能源署並無遲延處理或怠惰,且依法令規定,法院判決確定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林員仍維持現職,但能源署已對其工作內容進行調整,林員不再接觸任何力暘案件。
能源署強調,能源署除早已全數暫停力暘所有案件審理,並已於7月1日函請臺南市重新確認力暘公司所送資料,及同時要求臺電公司不得支付力暘公司任何購電費用。
能源署也說,自4月26日臺南地檢署發佈林員受起訴迄今,已於5月7日及6月5日進行二次甄審會議及討論。並於7月1日即予以處理,後續也將視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決結果進行應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