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貸款三查不盡職等違法行爲,交行湖北分行被罰490萬元

8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因線上抵押貸管理不盡職、違規發放併購貸款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等違規行爲被處以罰款490萬元。

公告顯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的違法違規事實包括:線上抵押貸管理不盡職,形成不良;按揭貸款風險管理不盡職;房地產開發貸款貸後管理不盡職;貸款三查不盡職形成重大損失;經營性物業貸風險管理不盡職;違規發放併購貸款用於股本權益性投資;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490萬元。

此外,被處罰當事人有11人。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行長李楊勇對貸款三查不盡職形成重大損失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漢陽支行副行長黃萍、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漢漢陽支行客戶經理盧勤,對線上抵押貸管理不盡職,形成不良事項負有責任,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對上述人員分別予以警告。時任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業務處理中心員工尉雪對內控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事項負有責任,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