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歌舞團主狎男童 2年猥褻6童19次

北檢(陳志賢攝)

王姓男子以籌組少年歌舞團名義,邀親友、鄰居的男孩參加,2年來利用出國表演,與男童練習獨處機會,把玩男童下體,共有6名男童被害,遭王男猥褻19次。臺北地檢署依19個猥褻罪起訴王男。

據瞭解,王男營造出熱心公益的形象,但檢警獲報,王男時常趁帶團出國,或男童到家中練習的獨處機會,要男童脫下褲子,猥褻男童下體。

檢警查出,王男涉嫌自2018年起猥褻男童,要求男童坐在他住處沙發上,讓他將手進褲子裡,猥褻男童下體,去年8月到今年1月間,王男帶團到大陸表演住宿飯店時,命令男童脫褲,讓他猥褻下體,還有男童在騎車時,被王男自後方撫摸下體。

事後因老師獲悉2名男童遭王男猥褻,通報警方偵辦,警方查出6名男童受害,檢察官調查後,依對未滿14歲加重強制猥褻、猥褻罪共19罪起訴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