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樂昌不動產登記新政提速,羣衆“一日拿證”喜笑顏開
“我以爲補辦不動產權證書,需要等半個月,沒想到當天就拿到新補發的不動產權證,太感謝政府的好政策了!”鄧先生領到房產證後欣喜地表示。
在過去,一旦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不動產登記證明發生遺失、滅失,申請人需要經過長達15個工作日的公告期,才能獲得補發。然而,這一流程在新規實施後得到了極大的優化。
5月21日,《自然資源部關於第六批修改的部門規章的決定》公佈實施,其中對《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進行修改,取消了原有的15個工作日公告時間限制。這一政策的出臺,無疑爲市民和企業帶來了極大的便利。
新規實施後,樂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積極響應新政策,迅速調整工作流程,優化登記資料,確保依法快捷爲企業羣衆辦理補發登記業務,讓廣大辦事羣衆和企業及時享受到國家政策紅利。根據新規,現在不動產權利人只需在韶關樂昌市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刊發遺失、滅失聲明後,即可在1個工作日內領取到補發的證書或證明。
樂昌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表示,接下來,將堅持以企業羣衆需求爲出發點,不斷提升不動產登記服務效能,依法依規爲企業羣衆提供更多優質的“高速”服務。
文、圖 記者 歐陽志強 通訊員 陳敏怡 陳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