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興櫃公司應在期限內設定憑證IC卡作業 始能進行股東會日期登記
依「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爲進一步保障股東行使股東權且分散股東會召開,112年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司家數上限爲80家。若上櫃及興櫃公司於最近一年股東會(含臨時會),曾有一次電子投票出席股份總數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率達50%以上且章程載明採用董監候選人提名制者,則不受股東會每日召開80家之限制。
櫃買中心強調,各上櫃及興櫃公司務必於111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下午5點前「設定憑證IC卡作業」,始能進行股東會日期登記。各公司於112年1月4日上午9點起均需經由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證申報系統,登記股東常會日期及召開方式。
櫃買中心提醒各上櫃及興櫃公司應於112年3月15日前完成股東會事前登記作業,已完成登記股東會日期之公司,股東會日期如有變動,仍可於公告股東常會日期前上線調整。但公司未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登記股東會日期,或登記日期與重大訊息及召開股東會公告之開會日期不一致時,將無法完成股東會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