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家政服務員可申請公租房

本報記者 索寒雪 北京報道

6月11日,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9部門聯合印發《2024年家政興農行動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中國經營報》記者從《方案》中看到,五個方面提出25項具體措施用以提振家政服務消費,並且每個措施都已經明確了對應落實工作的部門。

其中,《方案》第16條指出,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按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地方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家政服務員納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促進進城家政服務員融入就業地社會。

急需改進居住環境

王女士是40歲的吉林籍月嫂,在北京,她通常在一家做完活兒後,就要立即找到下一家可以“上戶”的客戶,如果找不到下一家客戶,她寧可在原僱主家免費再工作幾天,也不願意回到月嫂家政服務中心“待崗”。

她向記者表示,家政服務中心的居住條件比較差,“好幾個家政阿姨需要擠着睡”。

對於居住環境,四川籍家政人員小肖表示,因爲一家三口都在北京打工,所以才願意花錢在郊區租了一個民房。這與她在老家的居住環境相差很多,她介紹,“我們在鎮上有一套三居室的樓房”。

居住環境是很多家政服務人員共同擔憂的問題,而大城市對家政人員又處於緊缺狀態,急需留住他們。

爲了讓更多的家政人員能夠紮根城市,《方案》提出,指導地方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家政服務員納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範圍。全面推行居住證制度,促進進城家政服務員融入就業地社會。

按照相關規定,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便可以申請公租房。

記者從商務部瞭解到,《方案》將推動家政服務業員工制轉型發展,鼓勵員工制家政企業與勞務輸出重點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城市社區建立穩定對接機制,爲農村脫貧勞動力、易地搬遷脫貧羣衆提供穩定就業機會。

在優化環境方面,《方案》提出加快家政信用體系建設,推進家政服務員信用評級賦碼,探索推行電子版“居家上門服務證”,營造放心消費環境。積極推動和支持家政服務業開展青年文明號創建工作。繼續開展工會家政服務提質擴容試點。指導家政企業完善薪酬分配製度,引導家政企業建立健全體現技能價值導向的薪酬分配製度。

提高保障能力

在近期舉辦的“超大城市‘老老人’照護服務的整體解決方案”研討會上,一位專家向記者表示,“當前很多的研究其實都提出長期護理服務現在存在很大缺口,包括長期護理機構和牀位短缺、照護人員不足,人員能力需要提升等問題。”

《方案》提出,將指導各地推進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有序落實持居住證的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居住地醫療保險工作,創造有利於家政服務業加快發展的政策環境。

此前業界指出,醫保之外,護理領域仍需更多支持。

“目前養老護理員的性別以女性爲主,而且多是農村婦女,年齡結構以40—55歲年齡段爲主。”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教授楊華認爲,“穩定現有的護理人才隊伍,就需要滿足他們的合法權益,首先核心問題是養老保險。以女性爲例,很多人40多歲才從事護理行業,幹到50歲退休年齡沒繳滿15年就無法領取養老金。”

楊華認爲,從政策層面如果能探索出10年以上的養老護理員一次性補齊15年社保的話,可以解決這部分養老護理員自身養老的後顧之憂。其次,可以探索嘗試差異化的退休制度,延遲養老護理員職業生涯,現在隨着人均壽命的增長,長壽老人或者健康老人、活力老人越來越多,實際上從事護理服務的人員年齡也可以適當延長。

“現實當中,很多女性養老護理員超過50歲以後不得不辦理退休手續,但是實際上若繼續從事護理工作,一旦出現勞資糾紛和照顧老人產生糾紛,權益就難以保障。” 楊華說。

據瞭解,北京將加大對家庭護理人員的培訓培養,有專家建議對有意願的失業人口也可以進行培訓。

商務部表示:“下一步,將會同相關部門抓好家政興農政策落實落地,形成政策合力,發揮家政服務業促消費、惠民生、穩就業作用,更好地服務鄉村全面振興。”

(編輯:孟慶偉 審覈:郝成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