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電力大佬淪爲階下囚:發明新受賄方式,不知道自己貪了多少

說到行賄受賄,最深入人心的場景是:一袋袋的現金往家裡搬、一箱箱的名貴菸酒往倉庫裡放。但有個大佬,他就“獨具匠心”,他發明了“低買高賣”的方式來索賄,具體索了多少,他自己也沒有數。

當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詢問他一億多的錢怎麼來的,他直接懵逼,腦海裡閃過一個個畫面,最終只想起其中4346萬元是收受賄賂來的,剩下的7600萬元怎麼來的就不知道了,也許是大風颳來的吧。這個人就是原國家電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馮軍。

2017年3月29日,馮軍因爲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馮軍是怎樣從一個供電所的接線工,一躍成爲電力公司老大,然後再被關進監獄的呢?說來話長,但能肯定的一點是:馮軍的仕途是勵志的,他還曾榮獲過“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什麼概念呢?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是中華全國總工會授予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者和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光榮稱號,是中國工人階級最高獎項之一!

馮軍,1957年3月3日出生,江蘇南京市人。1979年畢業後,馮軍成功入職南京市供電局城北供電所,做最基本的崗位:接線工。雖然是最基礎的職位,但工作量一點都不小,他需要現場勘察測量、佈置電纜和連接、安裝連接設備、調試和試運行、維護修理設備。

因爲工作與電相關,各種操作都必須是符合安全規程的,不得隨意操作,所以馮軍格外注意,沒出過岔子。在工作之餘,他還不斷學習理論知識,並與實際操作結合,日復一日中,他自身的綜合素質和技能水平得到了較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也得到提升。

都說機會只留給有準備的人,馮軍的努力和成績領導們都看在眼裡,記在心裡。在經過層層考覈後,馮軍晉升爲高級電氣工程師。後來,領導覺得可以將他往管理人員方向培養,又將一些技術人員交給他管理,他學習能力強,技術好,管理下屬自然也很快進入角色。就這樣,馮軍在基層幹了4年。

再後來,馮軍當上了江蘇南京供電局下屬供電分局局長,不久,又晉升到南京供電局用電處處長,南京供電公司副總經理,國家電網江蘇省電力公司營銷部主任、副總經濟師、副總經理、總經理。馮軍就像坐了火箭一樣,一躍成爲江蘇省電力公司的一把手。這期間,馮軍還抽空在河海大學進修,2001年拿到技術經濟與管理專業管理學碩士學位。

2011年12月,馮軍調任國家電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僅僅過了三年,2014年10月19日,馮軍被上海市紀委調查,緊接着,12月25日,馮軍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被撤銷。2015年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馮軍(正局級)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針對馮軍的調查持續到2015年末。11月12日,上海一中院公開開庭審理馮軍的受賄案。

馮軍和老婆陳嘉荔一同出庭受審。那天上午九點半,一頭花白短髮的馮軍和身穿紅色外套的陳嘉荔一同被法警帶入法庭,陳嘉荔面色平靜,頻頻向旁聽席上的親友點頭示意,不知道是因爲覺得已經塵埃落定而平靜,還是覺得不能在親友面前失態而強裝平靜。

庭審開始,檢方列舉了9名行賄人,這些人大都是馮軍在江蘇電力任職期間有金錢交易的。我們都知道,因爲能源、電信等行業的企業關係國計民生,並且大都是行業壟斷,市場資源稀缺,普通人沒得選,這些行業就成爲以權謀私的溫牀。

馮軍在電力系統這個行業上“耕耘”了幾十年,手上的權力越來越大,求他“給口飯”吃的企業自然越來越多。於是,馮軍在權利的汪洋裡、在金錢的“轟擊”下,繳械投降。

馮軍在庭審上辯解說,他的這些贓款都跟他老婆沒有關係,都是他自己經手的。實際上,夫妻本是同林鳥,他老婆陳嘉荔怎麼可能脫得了干係,事實證明,陳嘉荔配合馮軍受賄了很多次。

據查實,向馮軍行賄的有個同夥是李同(音),就是從他開始,馮軍像是突然開竅了一樣,發明了新的受賄方式:低買高賣。除了低買高賣的方式,李同還“善解人意”的直接給卡或給現金,通過這些方式,李同的企業一共向馮軍夫妻行賄約3000萬元。

馮軍喜歡買房產,有錢人嘛,想買就能買的,之後呢,他自己不交契稅,而是“交代”李同幫他交,李同自然就懂了,神不知鬼不覺,契稅交了,馮軍自己口袋的錢一分沒少。

買了之後,他將房子裝修,購置高檔傢俱,然後“暗示”李同幫他賣出去。房子買賣一般是按評估價來賣,評估價則是普通二手房的價格。馮軍覺得不合理,他跟李同說他房子裡的傢俱和電氣都是高檔的,李同爲了從馮軍這裡拿到電纜業務,出手一點都不哆嗦,甚至巴不得這樣的機會多一些。除了房子,車子的操作也是一樣的,馮軍和李同越來越有默契,不用明說,李同就把事情辦得妥妥的。李同的企業也因此做得風生水起,還別說,放長線釣大魚,這招什麼時候都有用。

在一次喝茶閒聊時,馮軍跟李同說想買買理財產品,缺點資金。李同一聽便知馮軍的意思,立刻準備了一張銀行卡,卡里有390萬元,後李同又打入400萬元,後來,陳嘉荔真的拿部分區理財了!往卡內打入1000萬元和9.99萬美金,2014年,生怕在審計中露餡的馮軍將1000萬元“還”給李同,但言明“過段時間我再拿回來”。

馮軍是怎麼還有臉辯解說陳嘉荔沒有插手的?也可能是馮軍愛護妻子吧。據陳嘉荔自述,自己罹患惡性腫瘤動刀三次,還患有一種名爲頸椎空洞症的罕見疾病。單獨詢問馮軍時,馮軍談到陳嘉荔的身體狀況,突然哽咽說“幾個月沒見,她瘦了30斤,我都不敢認,我擔心她的病情隨時復發”。

這麼說,的確滑稽,當他們夫婦倆在不斷索取鉅額財物的時候,怎麼沒想到生病這個事呢,被羈押之後就怕這怕那了,到處遊玩、出國揮霍錢財的時候,怎麼不怕復發呢。說到底,夫妻倆是想通過生病這件事來請求法官“開恩”,那是妄想!

審判長鬍洪春說了開庭之後最長的一句話,“陳嘉荔,法庭同情你的病情,也已記錄在案,但當庭痛哭流涕,並不能獲得法律的從輕處理,希望你控制一下情緒。”

審判長的話說出了大家的心聲,陳嘉荔有一次出國遊玩,李同直接在浦東機場遞給她一個信封,裡面有2萬美元。陳嘉荔自己做不了主,當場打電話給馮軍,馮軍淡定地說,“這些錢你拿着,到國外花花,其他事情我來處理”。然後陳嘉荔就出國去美美地消費了,網絡上那些在國外“買買買”的“中國大媽”,有一部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大媽,而是這樣的“大款”,不是自己辛苦賺的錢,花起來自然也不會心疼。

馮軍在庭審中辯解稱,自己年薪超過100萬,陳嘉荔年薪超過200萬,這對很多普通老百姓來說已經是天文數字了,但是他們兩口子還不滿足。十多年間,馮軍頻頻伸手,除了直接收錢,還收受路易威登手錶和寶格麗手鐲之類的貴重物品。

法官說馮軍索賄,並指出一位姓儲的馮軍的同事,後來下海經商,逢年過節,都會給馮軍帶張購物卡,馮軍說那是正常的,可是誰家的能無緣無故,10年間給了共30萬的購物卡?

馮軍和陳嘉荔雖然是自首,但不是他們良心發現,而是覺得事情已經瞞不住了,總會爆出來,所以才選擇自爆,以求得量刑上的酌情減輕。他家的古玩字畫無數,在江蘇有個專門的倉庫存放,他家的貴重的紫砂壺有幾十個,各個價值不菲,說不清楚是怎麼來的,還有各種內有鉅款的銀行卡,放在保險櫃裡。

檢察院工作人員查來查去,馮軍始終說不出剩下的7600萬怎麼來的,於是他跟檢方開了個“玩笑”,他說自己和老婆都是高收入人羣,兩人年收入加起來300多萬,然後自己又會理財、炒股,再加上親友饋贈,有這麼多是應該的。直到檢察院的工作人員懟他,他才閉嘴,終於不再掙扎。檢察院工作人員說,個人收入已經排除在外之後,還有7600萬是不明來源的。

綜上,你說馮軍他一開始就那麼貪婪嗎?不是的,他一開始是很好的,積極向上的人民公僕、國家幹部,他除了曾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外,還被評爲勞動模範,曾經是全國人大代表,是國家電力系統的風雲人物。他的身上正面的標籤很多,銳意進取、攻堅克難。

馮軍曾經在《解放日報》上發表文章說“養成法治思維,就是要把法律的原則、精神和核心價值滲透到內心深處,內化爲我們的思想意識和理念,使得抽象的法律條文變成人人遵守的行爲準則。如果社會各方都能遵守法律規定,法治社會就建成了。”只可惜,他嚴於律人,而不是律己,最終親手將自己送進了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