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7月15日起執行,事關這筆錢!從重處罰!
自2021年7月15日起執行
通知明確,我省將調整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依法開展治理行動,從重處罰違規騙提住房公積金行爲,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執行
關於進一步治理
違規騙提住房公積金行爲的通知
一、調整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積金限額
住房公積金提取限額設定爲每年每人提取10200元(賬戶金額至少留存3個月繳存額)。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繳存職工按實際租房發生額提取(賬戶金額至少留存3個月繳存額)。
二、依法開展治理行動
對僞造、變造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印章等虛假資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違法行爲,一經查證,立即向轄區公安機關報案,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三、調整對騙提行爲已造成資金提取後果的處理,從重處罰騙提成功且拒不退回騙提套取資金的行爲。
關於“發現涉事職工已經利用虛假材料違規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的,取消其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的規定,調整如下:利用虛假資料騙提成功的,由中心執法人員對涉事職工賬戶進行不良信息標註,限制其使用住房公積金。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5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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