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史國生被開除黨籍

2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山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東省委批准,山東省紀委監委對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史國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史國生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退休後仍不知止;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爲他人牟利;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目無法紀,“靠藥吃藥”,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藥品生產許可證辦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史國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史國生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