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過境免籤外國人在魯停留有三點注意事項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鹿青松

12月18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邀請省公安廳負責同志等介紹山東優化實施過境免籤政策,助力高水平對外開放情況。發佈會上,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局長張青青對過境免簽入境外國人在魯停留期間的注意事項進行了提醒。

張青青表示,過境免簽入境外國人在魯停留期間要遵守中國法律規定,並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遵守停留管理規定。過境免籤外國旅客在華停留不超過240小時,期間可從事旅遊、商務、訪問、探親等活動。特別要提醒的是,旅行期間要在政策允許區域內合理規劃旅行路線,不得超出範圍停留,工作、學習、新聞採訪等需要事先批准的活動,仍然需要辦妥簽證才能來華。遇有緊急合理事由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如生病、證件丟失等情形)需要在山東省區域內繼續停留的,應提前到山東省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停留證件。

二是要及時辦理住宿登記。外國旅客入境後,在旅館住宿的,在旅館內即可辦理住宿登記手續。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住宿的,應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本人或着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三是要記牢移民出入境管理服務熱線。 外國旅客在山東省旅行中遇有問題和困惑,可撥打24小時運行的山東公安出入境12367 服務熱線,或使用官方網站“12367在線服務”功能,將提供多語種政策在線諮詢解答和實時響應服務,及時爲中外人員答疑解惑,切實提升外籍人員來魯旅行的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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