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啓動第七批“福建老字號”認定工作

第七批“福建老字號”已開啓認定通道,具有歷史文化積澱、符合條件的老字號品牌,可抓緊向商務部門申報。

近日,廈門市商務局轉發組織開展第七批“福建老字號”認定等相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在我市啓動第七批“福建老字號”申報和現有“福建老字號”2023年度經營情況填報工作。

今年的通知中明確強調,“福建老字號”認定範圍爲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並持續正常經營的企業,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和金門、馬祖企業參評“福建老字號”——這意味着申報主體也包含了在廈臺資企業和符合條件的金門馬祖企業。

去年9月發佈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中,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大陸臺企申報中華老字號”。在國家有關部委的支持下,廈門市商務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廈門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首次將在廈發展的港澳臺資企業納入市級老字號申報範圍,並明確企業在港澳臺地區的品牌創立時間、主營業務等發展歷史可合併計算。去年12月,廈門市商務局等單位聯合對首批獲認定廈門老字號的在廈臺資企業現場授牌,“金門高粱酒”“正新”“太祖”“鄭福星”四個臺灣品牌加入廈門老字號大家庭。而今年的“福建老字號”認定也強調,鼓勵在廈臺資企業和金門馬祖企業申報省級老字號。

記者看到,“福建老字號”申請認定具體條件包括:在福建省內登記設立;字號傳承已滿50年;具有與字號相一致的註冊商標所有權或使用權;具有傳承獨特的產品、技藝或者服務;具有傳統文化背景、地域特色、歷史積澱和文化底蘊;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得到社會廣泛認同和讚譽;經營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強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等。

記者瞭解到,目前,“福建老字號”採取動態考覈機制,“金字招牌”並非“一勞永逸”。在啓動第七批“福建老字號”申報的同時,我市還將對轄區內獲得“福建老字號”稱號的企業進行年度報備經營情況的審覈與考評。(記者 沈彥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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