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出程咬金 死刑釋憲玩假的

憲法法庭終於公佈了死刑釋憲案判決:有條件合憲。很多人看了會跌破眼鏡,其實結果早可預料。死刑違憲是大法官們的原本規畫(筆者也如此預言),可是中途殺出程咬金,被迫調整策略。

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於民國卅五年,早在廿四年就公佈的刑法對於諸多罪名科處死刑。如果死刑違憲,國民大會在當時就會訂定如西德基本法第一○二條一樣的條文:死刑業經廢止」。制憲者不這樣做,是因爲他們不認爲死刑有問題。說死刑違憲的人其實是曲解、強姦憲法。

大法官會議在過去曾以三號解釋確認死刑不違憲,憲法法庭卻決定受理死刑犯的釋憲聲請,司馬昭之心,很明顯地就是要翻案。只要看看多數大法官的過去言行,尤其即將卸任的某幾位,就知道他們要演出告別作,讓國際特赦組織喝采,虛榮心作祟。

死刑其實早就廢止了。法務部在四月間的言詞辯論上稱,近五年殺人等案共四七六件,只有一件判死刑定讞!就在憲法法庭宣判前一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掐死女友、再於洗衣機內悶死雙胞胎兒子的臺中冷血兇手被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關廿五年就能假釋!這樣的壞蛋都能免死,鄭捷地下有知,只能感嘆生不逢時。實務界早已透過教化可能性與兩公約施行法(聯合國根本不承認我們是簽約國)讓死刑規定安樂死,輿論對此早已麻木。臺灣法院只同情加害人,本案死者是陪酒女郎,三條人命算什麼呢?

程咬金就是國會改革法案。在監察院等單位兵分四路提出釋憲聲請時,許宗力很清楚「今上」意志強烈,非受理不可。如果法案合憲,尤其是國會調查權成立,以後四年就天天上演藍白打綠戲碼,賴清德別玩了。讓法案違憲,卻必須撕毀釋字第五八五號解釋(許在當時就反對此解釋),天下人都能看出大法官是一○一忠狗。爲了佯裝中立,他們於是對死刑案採取烏賊戰術。安撫八成以上支持死刑的國人,讓國民黨失去捶打賴清德的施力點。

犧牲死刑案,接下來就好辦了:憲法法庭會百分之百宣佈國會改革法案違憲。聽起來很悲哀,但許宗力這八年來院長任內,大法官們何曾違逆過民進黨旨意?

一一三年憲判字第八號判決可用六個字形容:雷聲大雨點小。玩假的,糊弄死刑犯與廢死聯盟而已!在刑事訴訟程序上挑毛病,但不溯及既往。允許本來就可能的非常上訴,結果還是一樣。卅七名死刑犯只能繼續抄寫佛經,到死爲止。與筆者同名的那位大法官數十年來言必稱廢死,如今好不容易逮到機會宰割刑法,竟然對主文十七項內容全都投出同意票,可見其中詭異處。真正信仰廢死理念的人會寫出洋洋灑灑的不同意見書,譴責抨擊判決主文和稀泥?

死刑釋憲案判決只是開始,不是結束。國民黨必須正視死刑早已被法院做掉的事實,擬定長期抗戰策略,正告人民:我們就是支持死刑的政黨!我們執政後會恢復執行死刑!從馬總統卸任以來,除了王鴻薇,國民黨幾乎不曾對蔡政府不執行死刑吭聲過。韓國瑜與侯友宜在競選總統期間也從來不提死刑政策,似乎是擔心當選之後無法對國際特赦組織交代。

因爲國民黨的縱容,死刑規定纔會變成廢紙。不分藍綠,絕大多數選民都支持死刑。民氣可用,展現堅持正義的骨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