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蟲劑搶超商」還先噴自己實驗 英男遭驅逐出境
▲JAMES持殺蟲劑搶超商遭逮。(圖/資料照/記者張曼蘋攝)
臺北市北投去年9月發生超商搶劫案,一名滯臺17年的英國籍男子JAMES,酒後拿着殺蟲劑到住家附近的超商搶劫,與值班店員及其友人在店外扭打遭逮補,JAMES在庭上辯稱,沒有想要傷人,他還先拿自己當實驗品。士林地院今天宣判,依普通強盜未遂,判處1年10個月徒刑,緩刑4年,執行後驅逐出境。
警方調查,55歲的JAMES在2000年1月持觀光護照來臺後就沒有出境,這些年來都擔任1對1的私人家教,幾年前生活相當穩定,但後來工作量越來越少,頓時失去經濟來源,同時又罹患中風及鼻咽癌,因非法滯留臺灣又不敢與英國在臺協會或英國親友聯絡,因沒錢花用纔會挺而走險。
JAMES在上次庭訊時透過翻譯表示,坦承自己的犯行,但不認爲殺蟲劑是武器,當時主要是認爲會讓店員「不舒服」,想要引開注意力,進而搶錢,因爲原以爲自己罹患鼻咽癌,覺得只要被關,中華民國就會幫助他治療;另外,JAMES說,知道自己最後會被驅逐出境,「但我真的沒意思要傷害人,我甚至還先拿自己當實驗品,朝臉部噴灑殺蟲劑,知道只會造成不舒服後,纔拿去對着店員,我很抱歉我犯罪了。」
辯護律師也說,被告犯後皆坦承犯行,僅以殺蟲劑朝被害人頸部噴灑,相較於其他刀類等物品的危害性較低,再加上被告當時收入低,又誤以爲罹患癌症,其目的動機可憫。士林地院今天宣判,認爲JAMES所持之殺蟲劑並非法定兇器,因此依普通強盜未遂罪,判處1年10個月徒刑,緩刑4年,執行後驅逐出境。
▼JAMES曾辯稱,拿殺蟲劑搶超商前有先朝自己噴,確定沒怎樣後纔去做。(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