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假球案!辯方聲請傳桑茂森作證 檢駁斥:只有球員自己知道

涉及SBL假球案的球員斑霸。(李文正攝)

SBL假球案,士林地院14日進行準備程序,傳喚李其恩、吳祐任、邱忠博、吳季穎、顏聞佐、黃鉉閔、斑霸等人,吳季穎坦承有打假球,對於檢方起訴7場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吳否認其中1場,但場次卻反覆不同,今(14日)否認去年4月22日裕隆隊對柏力力隊有打假球,並聲請傳喚周𬀩宸等6人作證。

吳祐任的辯護人聲請傳喚專家證人李啓億、邱大宗、桑茂森作證,證明場上的戰術並非打假球,檢察官反駁打假球只是球員自己知道,教練除非是共犯,不然怎麼會知道。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決定傳喚證人。

檢方指出,桑茂森並非裕隆教練,除非是共犯,纔會知道球員打假球,而且裕隆隊10名球員打假球人盡皆知,教練團有袒護球員的可能,沒有必要傳喚專家證人。吳祐任辯護人則說,桑茂森是國立體育大學總教練,對於籃球戰術熟稔,檢察官僅以同隊球員、同案被告的證詞,進而認爲球員打假球,不參考專家證人的說法,證據太過薄弱。

斑霸出庭經由翻譯人員理解開庭內容,他否認打假球,辯護人強調顏聞佐、李其恩、周𬀩宸等人證詞均爲臆測,聲請當庭對質,同時傳喚柯旻豪、黃鉉閔,證明他沒有下指令打假球,而檢察官起訴他收取3萬元打假球的費用,帳戶內有5萬1000元,同時傳喚2名外籍人士Baye、Brandy出庭,證明去年4月29日、5月1日匯入款項,是斑霸交給友人代保管,並非打假球獲利,法官諭知6月17日續行訊問程序。

起訴指出,檢柯旻豪、吳季穎等人涉嫌在2022年12月27日熱身賽開始7場比賽,藉由同隊球員配合操控比數,並在場上下注,以準確的差距贏得比賽又贏得賭注,涉犯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結夥三人以上犯以詐術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之公平、賭博、加重詐欺等罪,另有前球員翁嘉鴻遭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