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打假球再傳4人到庭 吳季穎前女友現身以手掩面

黃品瑄。(陳君瑋攝)

周𬀩宸。(陳君瑋攝)

SBL球隊裕隆納智捷球員集體簽賭、打假球,被控違反運動彩券發行條例、刑法加重詐欺、賭博等罪,檢方起訴15人,士林地院下午2時召開準備程序,傳喚柯旻豪、陳品銓。下午4時傳喚周𬀩辰、黃品暄、張曉悌、邱繼緯、邱廷昱、遊舜翔,其中邱未到庭,遊委由律師到庭,而吳季穎的前女友黃品瑄進入法院時,頭戴漁夫帽以手掩面。

邱繼緯。(陳君瑋攝)

組頭張曉悌。(陳君瑋攝)

柯旻豪當庭承認有下注賭博,但否認有打假球、操控比賽,而陳則說,有拿錢但不知道錢的來源,否認賭博以及打假球法官諭知4月16日續行準備程序。

檢察官起訴,26歲陳品銓去年2月24日、4月22日、4月28日賽事中以詐術妨害運動競技的公平性,收取3000元到5000元彩金配合打假球。柯當庭否認收錢打假球,並稱2月份比賽有拿到3000元,但柯、吳季穎交給他錢時,並未說有金錢來源,吳只說:「你今天打得很好!」4月份的比賽,柯表示已經不記得有沒有拿5000元,辯護人表示其他被告所述不實,只有班霸、邱大宗證詞不爭執證據能力。

柯旻豪更指自己有下注4次,分別是去年4月16日、4月22日、4月28日、4月30日,但都是自己下注,分別是下注1萬、1萬贏得7000元,3萬贏得2萬1000元、3萬贏得2100元,否認有配合打假球,並指吳季穎的黃姓女友曾證稱,他沒有打假球,其中4月30日裕隆隊對臺銀隊比賽,最後剩下2.2秒,因爲對方防守球員在籃下站一整排,吳季穎才投3分球得分,柯並沒有指使斑霸傳球給吳季穎投3分球,並沒有操控比賽。

陳品銓的辯護人稱,聲請傳喚柯旻豪、吳季穎作證,說明他爲何拿錢給他,以及地下賭博網站的簽賭情形,而柯的辯護人則稱,除了斑霸、總教練邱大宗作證,證明他沒有指使斑霸喊暫停,而吳季穎投3分球也是依當時球場戰況,並提供賽事錄影畫面。法官諭知4月16日續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