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審確定中市府勝訴 假扣押臺開4.29億元

臺中市經發局表示,市府2002年至2019年間委託臺開公司出售位於臺中工業區二期約70筆護坡地,期間共售出63筆,但臺開公司遲未返還結餘款,市府去年11月6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確保債權,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今年2月19日民事一審裁定,及今年7月2日民事二審裁定,臺開公司不服二審裁定結果,提起再抗告,經最高法院三審確定駁回再抗告,市府對臺開公司聲請假扣押勝訴。

經發局說,除臺中工業區二期護坡地外,針對與臺開公司的其他案件,如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一、二期等案件,均已採法律訴訟程序,以持續捍衛及保障市府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