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入股案挨罰1440萬 中嘉:絕無規避研議救濟

針對中嘉集團上層股權變動、違規賣給三立集團(圖)大股東,違反2018年中嘉案的附負擔條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中嘉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以違反有廣法、每家罰120萬元、共裁處1440萬元罰鍰。記者曾學仁/攝影

三立上層股東入股中嘉上層公司,踩到過去中嘉負擔紅線,NCC昨天開罰中嘉新臺幣1440萬元。中嘉今天表示,此案依法配合調查,絕無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後續收到處分書後,會再研議與救濟。

三立上層股東持有中嘉上層榮盛公司股權,踩到中嘉先前交易案負擔紅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4日決議,中嘉旗下12家系統意圖規避提供資料,開罰12個系統各新臺幣120萬元,合計開罰中嘉1440萬元。

中嘉今天晚間發佈聲明稿迴應,NCC指中嘉12系統意圖規避提供資料義務,並非事實。

中嘉表示,旗下12家系統業者是被投資公司,除了公司自身股東名冊外,並未取得各股東的上層或間接持股者名單,NCC調查的第一時間就發函給上層股東,請股東配合提供資料,已依法配合調查,絕對沒有「意圖規避」。

中嘉強調,向來尊重NCC監理要求,在媒體環境面臨挑戰之際,仍不斷投資建設,提供消費者數位匯流的高品質服務,並投注資源舉辦數百場的媒體識讀等公益活動。

中嘉表示,對於裁罰深感遺憾,尊重NCC的監理與指導,並配合改善或修正,但對於裁罰,收到處分書後,將再來研議與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