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泰國免籤待遇再延半年至11/11 外交部:歡迎
泰國展延臺灣入境旅客免簽證待遇6個月,至今年11月11日,每次入境可停留30日。(資料照/美聯社)
泰國7日經內閣會議決議通過,展延國人入境泰國旅客免簽證待遇6個月,時間從今年5月11日至今年11月11日止,每次入境可停留30日。外交部對此表示歡迎。
爲提升疫後觀光,泰國政府去年就宣佈2023年11月10日至今年5月10日給予臺灣和印度的遊客赴泰免簽證待遇,一次最多可停留30天。而今年免籤待遇屆至前,泰國經過內閣決議通過,決定再延長免籤待遇6個月。
對此,外交部表示,提升國人赴海外商旅便利是外交部及我國駐外館處重點工作。泰國是我國「新南向政策」主要夥伴國,也是國人海外旅遊的熱門地點之一。這次泰國延長予我國人觀光免籤待遇,彰顯政府相關部會推動「新南向政策」的成果。外交部將持續爭取國人出國免簽證及其他簽證便利待遇。
外交部也提醒,國人停留泰國期間務必遵守當地法令,注意自身安全,如果遇到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國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泰國境內請直撥:081-666-4006);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