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懲治黑幫詐欺? 警大學者:比起坐牢黑道更怕「這個」

內政部長林右昌(18)日前往新北市刑大慰勉破案有功人員,也談到未來打詐與掃黑策略。(警政署提供)

新北市警方破獲北臺灣最大詐騙洗錢集團,拘提首腦「藍道」到案,並連續掃蕩多起不法幫派事件,內政部長林右昌18日前往新北市刑大慰勉破案有功人員,指示警察務必落實打擊詐騙及掃黑等治安工作,阻斷犯罪行爲。對此,警大行政系主任許福生指出,掃黑要讓黑道「怕」及「痛」纔有成效,他認爲比起坐牢,黑道更怕的是「強制工作」。

對於掃黑策略,警政署長黃明昭表示,全國各警察局已成立「掃黑專責隊」,策略是整合跨縣市、跨幫派的情資、運用掃黑平臺對於黑道幫派用「面」的打擊,近期警政署爲期1個月全國大掃黑,查獲135個組織幫派、逮捕845個犯嫌到案。

黃明昭表示,黑道幫派涉及電信網路詐欺、跨境洗錢、販運槍毒、網路賭博等犯罪型態,警政署已要求各警察機關採取「系統性掃黑」策略,結合各政府部門針對幫派投資、經營、賴以爲生行業及依附處所,實施聯合稽查與行政裁罰等「第三方警政」作爲,配合未來打詐行動綱領1.5版的執行,期能澈底斬斷幫派不法利益,有效壓制幫派氣焰。

而面對幫派舉辦的各項公開活動,如大型造勢宴會,挑釁公權力,警政署表示應採實施事前約制、事中盤查、事後檢肅等因應作爲,以壓制幫派氣焰。

多次參與黑道幫派研究的許福生則認爲,相較於一般的服刑,「強制工作」對黑道分子更具威嚇效果,縱使釋字第812號解釋認「強制工作」有違憲法保障人身自由意旨,但若能依憲法「比例原則」及「明顯區隔原則」再予權衡,仍是可行的制度;故立法上再次引入類似「強制技職訓練」制度,應可再思考。

大法官2021年12月10日做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刑法第90條、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有關強制工作的相關規定,違反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等,均應自解釋公佈日起失效。

當時警政署即憂心,強制工作違憲,未來恐將造成詐欺車手、詐欺機房大幅增加,對政府查緝黑幫及詐欺犯罪相當不利。對照這兩年假投資詐欺橫行、詐欺案件與財損都創新高,可說一語成讖。

警方說,強制工作可讓嫌犯考量做案後的時間成本,有一定嚇阻功用,比起被關,黑幫分子與詐欺犯更怕刑前強制工作,因爲在泰源技能訓練所工作,每天工時長、須達一定標準,耗費勞力,比在監獄下工廠還累,且強制工作3年還可延長1年半,「等於被多關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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